NS300K我在池上7-11旁的,原鄉豆花(簡餐)撿到錢,請與我聯絡!

請告知大約時間,遺失金額?
以便匯回,謝謝!
原本要送交大會,因騎回來時,
疏忽了,趕著上遊覽車!
已送至台中-南屯警察局
2011-04-10 19:55 發佈
為了你好,請送到警察局,避免節外生枝。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是阿..樓主的做法並不妥當

難道台灣所有人都會上01

快送去警察局吧,掉錢的人自然會去警局詢問
送去警局後再來這裡發文的做法會比較妥當

二樓的兄台是專業的


RIVER.K wrote:
請告知大約時間,遺失...(恕刪)
車的能量,來自於人的力量;車的質量,來自於小朋友的數量。
到處都有警察局啊~~
為何不用最簡單的方式?
如果最後真的沒人來領,還可以名正言順,正大光明的全額自己收回來(那時要捐不捐也沒人會說你對不對)
幹什麼用這樣不方便的方式?????
謝謝各位的建議,等等馬上送至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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