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跑去三芝搶最後一班賞櫻之旅,從三芝回淡水時,看到三部單車經過,結果這三部車車紅燈停下來就當路是自己開的一樣,直接衝過去,所以我決定下一個紅綠燈拿著相機等他們,果然不出所料,又真的闖過去!有差這幾秒嗎?等到被撞時,也是這幾秒,怎麼趴的都不知道!不知道各位常遇到類似這種人嗎?希望他有上01,如果看到自己背影照不知道會不會○○XX。
如果樓主PO的照片是該騎士在車多而且十字的路口亂闖紅燈,然後批他是害群之馬我還比較支持。但是看了一下照片,連在這種T字路口加上沒車的情形之下闖紅燈也可以讓你批成這個樣子。我反而覺得樓主比較可怕。矯枉過正了你。
Good-Speed wrote:看來你的意思是這種情...(恕刪) 我覺得阿靠單車這邊的T字形路口可以直接過耶單車不是"速人"?而且單車也沒違規右轉這條阿就算有直接上行人倒轉還不是一樣但大十字路口就真的要乖乖停下來了版大要拍就要拍闖大十字路口那種!
腿別為我開 wrote:我覺得阿靠單車這邊的T字形路口可以直接過耶單車不是"速人"?而且單車也沒違規右轉這條阿就算有直接上行人倒轉還不是一樣但大十字路口就真的要乖乖停下來了版大要拍就要拍闖大十字路口那種! 單車的法定名稱是『慢車』除了有特定的規則須遵守,也必須遵守所有機車須遵守的交通規則『速人』一詞是以前交通部曾經的構想是打算給單車騎士一個定位,讓單車可以騎上人行道且不須戴安全帽但後來遭到民意代表反對,所以速人一詞以及其規則未立法你認為單車可以紅燈右轉只是警察不愛抓,事實上是可以開單但警察大多採用勸導方式而已至於郊區跟濱海闖紅燈,沒什麼好意外的我每次出去騎也遇到上週去騎北濱,路上遇到的單車騎士甚至有九成都闖紅燈也爲了這個原因而跟其中兩個車團互刷了幾十公里每次我停紅燈被他們追上刷過,綠燈就再度抽車刷回...搞到頗不爽又有點累還好最後他們兩團一個追不上我、一個停下來吃中餐,不然還真是沒完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