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三重親水公園大橋下(不知名稱是否為成蘆橋?)
原因:一個女人在自行車道上放風箏
狀況:閃避不及,給它開到碎石路上,碰到尖銳的小台階。
後果:只聽到前後連續兩聲爆炸聲,前後內外胎全部爆掉(我速度不快,因那裏人很多,很小心騎)
代價:新台幣 2200。
事後處理:理性告知對方請不要在自行車道上放風箏,那樣很危險,有可能造成"割喉事件",也告知我因此爆掉了 2 個輪胎,對方虛應了一下後離開,我只好請家人開車來載,並送修處理。
心情:X 到不可以,因為理性告知對方勿在自行車道上放風箏後,對方隨後還是在那邊一邊打手機聊天一邊放風箏,一副事情似乎與她毫無干係的xx臉!(對不起,那張臉真的是那樣。)雖然我太太有出面再次停醒她,但是還是無效,她先生還質疑說事情真的是這樣嗎?(我從頭至尾都沒有要求對方要賠償的話,因為打死我,我也不相信他們會覺得自己有錯)。
最後我還是再次回到現場,慎重告知不要再在對行車道上玩風箏了(哇靠,年紀好像也不怎麼小啦,怎會這樣呢?),請他們離開車道上。


上面的照片是第三次提醒她,請求他以後才離開的照片,本不想 po 出來的,但是實在令人懊惱,因為者已經是第三次勸告後,她才離開車道的,所以還是公布一下他們的背面照。
無言...自行車道上玩風箏, 他們爽,我卻損失莫名其妙 2200元... 心情真是 XXXDDD%$#@!
花了錢是一回事,但是還是會感覺人的素質為什麼會這樣?
提醒大家多注意一下車道狀況,有些不可能的事就是會出現,保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