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便答覆說等個朋友下來取東西,我不會進大門內,保全還是請我不要停在門外,我只好將小布牽到花台下坡處再暫停一下.

嘿嘿,這時保全仍然不放棄的喝叱我離開到汽車黃線那.



原來這棟大樓是這麼厭惡自行車.不知道現在有單車快遞公司的物件會不會送來這啊?是不是騎著單車到門口只是送個快遞,就被趕走呀?遇到這麼不友善的大樓管理方式,我一定要告訴大家我內心的不爽.

星辰物語 wrote:
基本上板大沒踏進大樓門口一步你就不涉嫌違法<==擅闖私人土地或建築物
門口外即使是大樓的土地也不涉嫌<==開放式公共空間
只有公權力能強迫你離開<====也必須有法條
當你再遇到相似情況可以請警察處理
對方有妨礙個人自由行為<==領人家薪水不代表就能做此事
最好能錄影存證,領人家薪水勒!!<===搞到讓你沒飯吃
做這檔事自己說話要很小心,主要是要讓對方自跳火坑
妨礙自由是公訴罪,又有錄影存證,對方想全身而退很難
警察處理時也要錄影,要是警察想方便了事打發你走<===也讓處理警員一起沒飯吃,還加一條吃案跟瀆職
想玩就玩大一點,不然就不要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