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闖紅燈 跟安全帽一樣 都算月經文
人人都知道最好是不要闖紅燈 要戴安全帽
但是會把不要闖紅燈 要戴安全帽當一回事的
就不會闖紅燈 也會帶上安全帽了
有些人 自稱尊重法律(其實是交通規則)
遇到他人闖紅燈
在評估對方拳頭沒他大時
就理直氣壯的前往"斥責"
並且事後志得意滿 得意洋洋的以"牠"稱呼那個闖紅燈的人
亦有從者 將話題扯到老人....該死的老人~
自稱 受到教育養成路見不平的你
不會沒看過路上數十台成群呼嘯而過的飆車族吧!?
你可曾有勇氣去"斥責"他們?
如果沒有 那麼你不過是對那個闖紅燈者進行挑釁
請摸著良心說 你在斥責他時 心中是否對於可能發生的衝突進行過風險評估!
你在斥責他時 心中有沒有期待衝突的發生?
自認尊重法律(其實是交通規則)的你
開車騎車 經過學校週邊道路時 車速永遠都保持15公里以下?
開車走山路從來沒壓過雙黃線? 下車買東西 從來沒暫停在紅線上?
如果你說是~那我是該道歉 因為我遇到聖人了!
但是請別跟我說 要是有人來"斥責" 你會羞愧的如何如何...云云
先想一下 為什麼沒人"斥責"你?
是人家怕你?是沒人看到?還是其他人希望以合為貴!
不要把以合為貴當作是因循苟且
嗆聲斥責也不是王道 那是霸道 那只滿足了你的個人英雄主義
嗆聲斥責他就會從此不再闖紅燈嗎?
何況你提出的刑事訴訟法的88條並沒有給你"斥責"的權力
理直氣和的說 會比嗆聲來的有說服力多了~
我從沒說闖紅燈是對的 我也沒要為闖紅燈者護航
那跟英雄主義是兩回事 不要亂扣帽子
(管制別人發言就是勝利?我算開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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