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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道蹓狗的愛狗人士請用狗鍊,不要讓他自由自在在自行車道上亂竄!

真的假日七點以後 不要騎自行車道了,
我一直秉持這原則一直到今天早上,昨晚睡不好,早上起床晚了,
還是跑去騎自行車道,蹓狗的人出現了,還是那種神經質的迷你犬,
我只騎過牠身邊,就突然跑進我的路線,我反射動作急煞,雷殘了!
請要蹓狗的愛狗人士請用狗鍊,不要讓他自由自在在自行車道上亂竄!
2010-07-10 15:23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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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有養了拉布拉多,它非常的可愛,忠心聽主人的口令,所以請當主人的您自重,
狗狗不懂事,做主人的要負起責任喔!

請主人加油!所有的狗狗都是可愛的。
動保法第五條第二款第四項規定「…(前略)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四、避免其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 ;另外第七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而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使其所飼養動物遭受惡意或無故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


不知道在實務上,不小心撞到未繫有繩子的寵物的車友能不能用該條文來自保?
管它是什麼超級世界霹靂無敵大狗鏡!便宜貨萬萬歲!
如果因為這樣受傷,直接告過失傷害應該效果比較好
用技術犯規假裝嚇到慌張

然後順便把狗的碾斃

皆大歡喜
更可怕是主人拉著繩子與狗一個前行,佔據整個自行車道,更危險是假如車友沒看清楚繩子,從中間穿過,不就整個....
題外話,上次下風櫃嘴的時候,看到一個機車騎士,直接拿樹根丟向狗群....
那摔車假摔時還要搭配奧斯卡級的演技,
精準的壓在狗身上,然後再告飼主過失傷害,
好猛的絕招阿~
POLY6301 wrote:
更可怕是主人拉著繩子...(恕刪)

我是直接拿水壺當水槍射,
顏射狗狗其實蠻好玩的
POLY6301 wrote:
更可怕是主人拉著繩子...(恕刪)


我就遇過這種天兵狗主人了~_~"
還好沒有摔車~
希望蹓狗的最好還是不要在自行車道上蹓~~真的蠻危險的~
我想最大自保方式還是看到狗跟兒童最好都放慢速度= =~~
真的是狀況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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