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交通安全][自行車道][法規]請問各位對現行自行車道法規的看法?

請問 以現行法規和日本的相關法規相比
對於 自行車交通安全問題 各位看法如何?

相關資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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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車道工作坊 日本「自行車道」政策考察紀要(by 阿鴻and阿璨)
另「道路構造令」第39條規定,自行車專用道路寬度以3公尺為原則,最窄不能少於2.5公尺。自行車設計行駛速率以時速 30公里為原則,並視情況得調整至時速10公里。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
市區道路車道寬度規定如下:
一、汽車道寬度依設計速率訂定,於快速道路者,不得小於三點二五公尺
;於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者,不得小於三公尺;於服務道路者,不得
小於二點八公尺。
二、機車道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五公尺。
三、腳踏自行車道寬度不得小於一點二公尺
四、公車專用道寬度,不得小於三點二五公尺;於站臺區者,不得小於三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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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看了以上這些資料後 以個人在台北地區單車道的感覺(附1)來說
感覺上 現在的法規應該是指單車單行道吧~

總之
小弟認為車道的根本是足夠的寬度和相應的速限才是
再來有些困難的就是有合格技術的駕駛了
接著更難的就是有公德心

不過 小弟認為有合適的 法規 至少可以先解決根本的問題,
畢竟 先確保安全後再來談運動、通勤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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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單車道的感覺:
閃單車 閃行人 閃路障 閃機車
感覺目前優點為沒汽車、紅綠燈
以及機車比較少(不是應該沒有嗎~)
2010-06-07 1:57 發佈
WINGWARCOM wrote:
請問 以現行法規和日...(恕刪)

先回答您的技術問題,我猜您大概是google後找到法規資料庫有關『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法規無法詳細述明技術規範內容,一般僅訂定最低標準,另外有一套『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摘錄有關自行車到寬度規定如下
1.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淨寬規定如下:
(1)允許單一腳踏自行車行駛之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以1.5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1.2 公尺。
(2)允許雙向通行或二輛腳踏自行車並行之腳踏自行車專用車道,以2.5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2.0 公尺。
2.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淨寬規定如下:
(1)允許單一腳踏自行車行駛之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以2.0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1.2 公尺。
(2)允許雙向通行或二輛腳踏自行車並行之腳踏自行車專用道路,以3.0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2.0 公尺。
3.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淨寬以2.5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2.0 公尺,其設計不得有礙行人通行,並提供足夠人行淨寬。
4.腳踏自行車與行人共用道路淨寬以4.0 公尺以上為宜,最小3.0 公尺,其設計不得有礙行人通行,並提供足夠人行淨寬。

此外還有相關設計速率與設計半徑(彎道半徑)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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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如同您文中所說,要有公德心,配合政府持續推動之決心(同時有許多唱衰的人)持續推動自行車路網,也許五年十年後才真正看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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