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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放棄夜騎

夜騎在河濱被狗衝出來攔阻
摔得好痛
車也要送修
飼主要拿兩千塊和解
我最後還是堅持叫警察

現在考慮放棄夜騎

可惡的遛狗不綁繩的飼主
今天還好只是擦傷
要是換成歐吉尚斷個骨頭,或是靓妹要整容
你可能幾十萬起跳
2010-05-27 2:33 發佈
最可怕的不是不綁狗鍊的飼主,
而是使用伸縮狗鍊的飼主,
之前遇到一次,
簡直是要割喉!

還好我看到歐吉桑/歐巴桑/小朋友/狗,都會先噹一聲,
然後很尊敬的減速到6km/hr以下,慢慢輕輕柔柔的滑過去,
所以沒發生危險!

河濱公園自行車道真是可怕的地方!

動物保護法.

第 7 條
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第 20 條
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
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前項具攻擊性之寵物及其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民法 第 190條 .
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
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
在此限。
動物係由第三人或他動物之挑動,致加損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對於該第
三人或該他動物之占有人,有求償權。

報警是對的

驗傷更是必要的

也不要當場和解

有些傷害是在幾天之後才會有症狀
今天早上聽廣播 今天的主題是談體育
有人CALL IN 建議台灣要多開發自行車路線吸引外國人來騎
主持人回說台灣現在的自行車路網已經可以環台怎樣怎樣
很想叫他假日去騎個幾次看看 沒摔車也會被不定時爆衝 的小孩與狗搞到高血壓

結論:台灣真正可以吸引人的自行車路線 絕對不是目前河濱自行車道
BIGHANCE wrote:
今天早上聽廣播 今天...(恕刪)


贊同

我好久沒慢騎河濱自行車道了.如果要發展自行車觀光...應該要好好規劃
該不會等下又有人跳出來說

怕狗就不要騎車
我該愛誰呢 wrote:
該不會等下又有人跳出...(恕刪)

我本身並不怕狗
但是如果有狗突然竄出來
還是會嚇一跳的
bhomer wrote:
夜騎在河濱被狗衝出來...(恕刪)
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 第 十四 條
攜帶畜犬外出者,應繫以犬鏈,必要時並應帶口罩;未繫犬鏈者,視同棄犬補捉並處理之
畜犬在外便溺未即清除者,依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項之規定處罰之。

大大可以考慮這麼作
見多不怪~ 說真的 溜狗就溜狗 還騎著腳踏車 邊騎邊溜 亂危險的 (沒綁繩子也是)

帶小孩去騎車 是好事 但小孩有時騎程超不穩 東搖西擺 在後面看了都會怕~~~~做家長的是否該管教一下~

結論~~ (((((做這些事的都是覺得 自己爽就好~)))))

或許我言詞偏激~~但有些人的心態就是這樣

最後~勿筆戰~~別炮我~有得罪地方請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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