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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出遊遇意外【旅行平安險】醫療理賠只能選邊賠!!!!!


最近剛好的身邊的朋友因為假日出遊發生意外而申請保險理賠,讓曾經從事過壽險業務的我有一個疑問(我不賣保險很久了)!

那就是一般旅行平安險會包含【意外險】(就是人稱的頭彩)跟【意外住院】(就叫它二獎好了)還有【意外醫療】(實支實付那就叫它安慰獎)

那就是如果我本身的保險就有買【意外險】跟【意外住院】及【意外醫療】,那我的旅平險是不是就不需要購買【意外醫療】。

原因很簡單,一般因為意外產生的醫療費用必須檢附【正本】的收據,所以如果你的旅平險跟你平常買的保險要申請理賠時就只能選擇其中一家申請(因為大家都要正本)。

也就是說我們買的旅平險中的意外醫療是多花錢的,所以提供以下幾個方案給大家參考:

1.旅平險跟平常的壽險都選擇同一家保險公司投保。(這樣一來就沒有不曉得正本要給誰的問題)

2.旅平險跟平常的壽險不同家公司時,僅投保意外險及意外住院。(但是請確認您原本的保險有買到意外醫療)



後語:

其實不管有沒有買旅平險中的意外醫療,保費差異只有幾塊錢,但是你知道的,人都是【奇摩子】的動物,如果你發現繳了費用卻拿不到理賠時,奇摩子是很不好的,是不是呀~~

利用這個機會提醒各位,請聯絡您的保險服務人員,並且請他(她)再幫您確認一下您的保險是不是有上述的問題!畢竟人不怕一萬嘛。
2010-04-27 1:08 發佈
板大~
上述問題請參酌
93年大法官第576號解釋.
我覺得應該沒理由因為收據要正本這條件就拒絕理賠吧
真的出意外了~保險公司敢因為這理由不賠嗎
=廢柴上的風霜菇=
正本有什麼難

付錢叫醫院幫你多開一張就好了

絕對正本
chenym wrote:
正本有什麼難
付錢叫醫院幫你多開一張就好了...(恕刪)


好像不行耶!
記得閃光當初申請理培,醫院只願意給一份正本而已
好像是以前有出一些事情,醫師(院)變保守了

有些保險公司可以用副本申請理培,有些保險公司堅持一定要正本
這部份請投保前要問清楚,免得投保容易申請難(保險業務也不會先告知)
不過大部份處理完都會寄回正本(雖然有些會說不寄回,但還是有寄回)
然後可以再拿去申請另一間保險公司(好像有時限的樣子)
~阿皓~ wrote:
我覺得應該沒理由因為收據要正本這條件就拒絕理賠吧
真的出意外了~保險公司敢因為這理由不賠嗎...(恕刪)

你當保險公司是慈善機關嗎
保險公司都嘛超賤的能不賠就是硬拗到不賠
像我叔叔投保壽險
投保不到一年後結果後來癌症病逝
保險公司就硬拗說是帶病投保啦投保前沒體檢幹嘛的(業務也沒說要檢驗還不是保了)
結果就是就是不賠還順便把那名業務fire了
kwostar wrote:
上述問題請參酌
93年大法官第576號解釋.
我幫大家貼上

解 釋 文:契約自由為個人自主發展與實現自我之重要機制,並為私法自治之基礎,
除依契約之具體內容受憲法各相關基本權利規定保障外,亦屬憲法第二十
二條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一種。惟國家基於維護公益之必要,尚非不得
以法律對之為合理之限制。
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複保險,除另有約定外,要保人應將他保險人
之名稱及保險金額通知各保險人。」第三十七條規定:「要保人故意不為
前條之通知,或意圖不當得利而為複保險者,其契約無效。」係基於損害
填補原則,為防止被保險人不當得利、獲致超過其財產上損害之保險給付
,以維護保險市場交易秩序、降低交易成本與健全保險制度之發展,而對
複保險行為所為之合理限制,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與憲法保障人
民契約自由之本旨,並無牴觸。
人身保險契約,並非為填補被保險人之財產上損害,亦不生類如財產保險
之保險金額是否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問題,自不受保險法關於複保險相關
規定之限制。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台上字第一一六六號判例,將上開保險法
有關複保險之規定適用於人身保險契約,對人民之契約自由,增加法律所
無之限制,應不再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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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意是,人身保險複保險(投保多家)
要保人(保戶)不需要通知保險人(保險公司)....
跑步,騎車,游泳~~
只能正本理賠已經是之前的事情了,目前各保險公司都已開放副本理賠(因為金管局要求開放的),所以目前副本是可以理賠的!

開版講的沒有錯呀
很多險種理賠的時候都限制要正本呀
醫院也不可能會蠢到開兩個正本啦
小弟也從事保險業過
開版講的其實大家都能去請保險業務員或自己整理一下保單
有重複的就不要再買了
經大法官會議解釋後
奉財政部金融管理局之命令,人身傷害保險理賠,不論產險公司或壽險公司,
不論意外傷害險 ,人壽保險,旅行平安保險,申請理賠可以使用影印本(包含副本)
若使用影印本申請時,須先向開具收據單位檢核後,在影本上標誌 "與正本相符"的字樣
另外遇有住院醫療和醫療門診同時發生,亦可同時檢附收據及住院證明,合併申請兩項科目
的理賠保險金,這個命令已經實施三年多了

所以版主所言之事,應該是個大誤會,本人是在產險公司業務部門工作的車友,
目前業務很競爭,各家保險公司為了搶業務或怕業務流失,都大力宣導副本理賠
及兩項合併給付的政策,而且宣揚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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