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習之前多年在花蓮求學的習慣,(2010/2/6)早上由台北出發,搭乘69車次莒光號
(這一直是我長年所依賴且將之稱為「夢幻莒光號」,對於當初常常往返花蓮的我是相當實惠的選擇。)
這天人不多,第四節車廂以後就沒什麼人,本想安心補眠,但約莫到了貢寮站,就被一貫擾人的驗票聲吵醒
車長接著問我身旁的一袋:這是腳踏車齁?
我渾沌之中,不明究理的就回說:是呀!~
他接著說:那要補票。(緊接著滴滴答答印出了車票)
錯愕的我當時身上也只有88元現金,我沒有信用卡,
最後我給出了我收藏已久的紀念鈔。.........Orz

我不解為什麼這比很多人行李來的小,且有裝置於攜車袋中的腳踏車卻要補票? (況且小布是那麼的小)
而且是補一個人的全額票價?只因為列車長知道了那是腳踏車就要收費?
況且當時車廂幾乎沒有其他乘客,也絕無干擾其他乘客。 但是列車長蠻橫強硬的態度令人難以接受。


後來我去認真讀了台鐵所制定之[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處理簡表]
才知道原來置於攜車袋中之摺疊式腳踏車只能搭乘區間車、區間快、普快車及部分PP自強號可提供旅客,而莒光號就不行~
後來我投書局長信箱希望澄清我的疑惑(內容摘要如下~):
貴局規劃置於攜車袋中之摺疊式腳踏車需集中放置在第12節車廂,
但旅客也不一定能畫到同一車廂的位置,貴局又不負擔保管之責,那要如何讓乘客安心使用?
難保有不肖份子順手牽羊。
若說我置於攜車袋中之摺疊式腳踏車會干擾到其他乘客,那其他攜帶比我更大件行李的乘客為何又能夠得到獲免?
那又若我將此摺疊式腳踏車放入行李箱中是不是就能夠規避貴局所制定的罰則?
而我相信,有許多第一次攜帶自行車上火車的旅客也不詳貴局有這般不合理的規定,這又要如何讓人心悅誠服。
而且當時之列車長只一味的說道:這是規定。我認為這樣的答案實在很難讓人接受。可見連連列車長也不清楚貴局為何制定這樣的規章。
簡單來說,以攜車搭乘捷運、高鐵的經驗看來,我認為臺鐵對於單車客相當不友善,也不甚便利。
這樣的規範是很令人望而卻步的,也有損台鐵極力樹立的良好形象,實在有違雙鐵運輸的美意。
遑論許多遠道而來的外國人,更是很難知悉貴局如此不盡合理且不近人情之規範。
希冀台鐵能夠好好檢討這樣的條款與罰則,以及加強員工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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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台鐵回覆如下,很多X話,可只看粗體文字)
答覆日期 2010/2/12
答覆內容
敬愛的旅客您好,您的電子郵件,本局范局長交代本處要妥善處理,並且向您致意,您所提出的問題,謹答復如下:
經查本局為維公共運送安全,並考量車廂內一般旅客乘車權益,現階段僅開放旅客攜帶完全「置於攜車袋」無裸露之虞之自行車隨乘區間車、普快車及推拉式(PP)自強號(限放置於第12車自行車置放區)。其餘車種因考量車廂空間配置(缺乏適當置放空間)、動線及安全性等因素並未開放。第69次莒光號團體列車並未開放攜帶自行車,尚請諒察。
復查為加強服務旅客,本局於推拉式(PP)自強號第12車(該車廂前半部為自行車置放區,後半部為設有座椅之客車廂)預留其中8個座位供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旅客乘坐,該座位未開放網路訂票,欲購買之旅客可於乘車日前12日(含乘車當日)起至各車站窗口購票,並於購票時向售票人員說明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乘車需求,如購票當時售票系統內尚有第12車剩餘座位,將可指定售出第12車之座位,以利旅客就近注意看管。
另查本局規定旅客每人隨身攜帶物品,總重量不得超過15公斤,每件體積不得超過45立方公寸(即長寬高約30cm×30cm×50cm,總和約110cm以內),總體積不得超過60立方公寸。如旅客攜帶較大件行李或包裝完妥之摺疊式腳踏車……等物品未超過上述體積及重量之限制,則可視為隨身物品攜帶乘車,否則需以託運方式辦理,並無因物品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規定(且完全置於攜車袋無裸露之虞之自行車尚可不限尺寸搭乘前述另行開放車種,爰較攜帶一般物品之規定為寬),尚祈諒察。
又本局現階段係以利用現有資源方式,於不影響一般乘車旅客權益之前提下,提供兩鐵共乘服務,致可提供服務較為有限。惟本局已逐步規劃改造部分車廂為自行車兩鐵共乘車廂,改造完成後可增加兩鐵共乘班次,俾提供更為完善之兩鐵共乘服務。至有關本局人員服務未盡妥適1節,本局謹致歉忱,並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維服務品質。為旅客做好服務,是臺鐵局全體員工努力的目標及應盡的職責,您的來函指教,讓我們更清楚瞭解今後應該改進的地方,謝謝您!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處長 鹿潔身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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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粗體文字真是讓我覺得更冤了。

(那台鐵你要退我我當初補票的錢跟紀念鈔嗎?)
而且台鐵並沒有解決我的問題。............
後來過年經過台北車站的站長室,我又去問了一下。
結果值班站長的反應竟然脫口而出~妳被罰喔?!!的吃驚模樣,後又不了了之.......
後來第二次(三月底)跟朋友一起帶小折到花蓮去,乖乖選擇了區間車,一早的區間車意外的喧鬧。
還有人把整輛公路車扛上區間車
(依照台鐵的[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處理簡表],公路車整輛扛上來是需要加收一人票價的),
而且公路車是還要配合"兩鐵環保運送"(並不是所有不對號列車(區間車)都可以這樣運......)
我刻意跟車主攀談了一下,發現他並沒有受到列車長的刁難,還說他這樣載好幾次了,而且他也根本不知道台鐵有這樣的規範...............

回程在少數有提供小折載運的列車,又要配合時間跟停靠站選擇真是很有限
(剛好也只有唯一的一班列車符合我們的需求)
結果12車少數的座位早被其他單車族劃滿,從12車滿回來,售票員幫我們劃到第十車的後端位置(不過中間4~9的車廂根本沒有人坐)
同車廂很空,還有人是把公路車前輪拆下來套個車套佔據了兩個座位搭車,也不見列車長有說什麼....
而我們結果還是只能把我們置於攜車袋的小折放在座位邊,而列車長也並沒有說什麼......
問題就在於,爲什麼我第一次搭莒光號帶小折就要補一人票價。一樣的做法搭自強號就沒事.......

而且明明當初我的小布也小於他們所規範的行李大小
後來出站,跟站務員聊很久,想釐清一下問題的癥結
不過我發現,根本台鐵爲單車寫得這一套規範常常連自己員工都搞不清楚.........
相對於高鐵跟捷運,台鐵這樣的做法真是對單車族不甚友善與便利
兩鐵共遊真是令人望而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