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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鐵共遊經驗談~ (雙鐵 鐵馬 單車 小折 鐵路 火車 共乘)

第一次是二月初隻身帶著我的小布欲到花蓮透透氣
沿習之前多年在花蓮求學的習慣,(2010/2/6)早上由台北出發,搭乘69車次莒光號
(這一直是我長年所依賴且將之稱為「夢幻莒光號」,對於當初常常往返花蓮的我是相當實惠的選擇。)
這天人不多,第四節車廂以後就沒什麼人,本想安心補眠,但約莫到了貢寮站,就被一貫擾人的驗票聲吵醒
車長接著問我身旁的一袋:這是腳踏車齁?
我渾沌之中,不明究理的就回說:是呀!~
他接著說:那要補票。(緊接著滴滴答答印出了車票)
錯愕的我當時身上也只有88元現金,我沒有信用卡,
最後我給出了我收藏已久的紀念鈔。.........Orz



我不解為什麼這比很多人行李來的小,且有裝置於攜車袋中的腳踏車卻要補票? (況且小布是那麼的小)
而且是補一個人的全額票價?只因為列車長知道了那是腳踏車就要收費?
況且當時車廂幾乎沒有其他乘客,也絕無干擾其他乘客。 但是列車長蠻橫強硬的態度令人難以接受。





後來我去認真讀了台鐵所制定之[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處理簡表]
才知道原來置於攜車袋中之摺疊式腳踏車只能搭乘區間車、區間快、普快車及部分PP自強號可提供旅客,而莒光號就不行~

後來我投書局長信箱希望澄清我的疑惑(內容摘要如下~):
貴局規劃置於攜車袋中之摺疊式腳踏車需集中放置在第12節車廂,
但旅客也不一定能畫到同一車廂的位置,貴局又不負擔保管之責,那要如何讓乘客安心使用?
難保有不肖份子順手牽羊。
若說我置於攜車袋中之摺疊式腳踏車會干擾到其他乘客,那其他攜帶比我更大件行李的乘客為何又能夠得到獲免?
那又若我將此摺疊式腳踏車放入行李箱中是不是就能夠規避貴局所制定的罰則?
而我相信,有許多第一次攜帶自行車上火車的旅客也不詳貴局有這般不合理的規定,這又要如何讓人心悅誠服。
而且當時之列車長只一味的說道:這是規定。我認為這樣的答案實在很難讓人接受。可見連連列車長也不清楚貴局為何制定這樣的規章。
簡單來說,以攜車搭乘捷運、高鐵的經驗看來,我認為臺鐵對於單車客相當不友善,也不甚便利。
這樣的規範是很令人望而卻步的,也有損台鐵極力樹立的良好形象,實在有違雙鐵運輸的美意。
遑論許多遠道而來的外國人,更是很難知悉貴局如此不盡合理且不近人情之規範。
希冀台鐵能夠好好檢討這樣的條款與罰則,以及加強員工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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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台鐵回覆如下,很多X話,可只看粗體文字)


答覆日期 2010/2/12
答覆內容   
敬愛的旅客您好,您的電子郵件,本局范局長交代本處要妥善處理,並且向您致意,您所提出的問題,謹答復如下:   
經查本局為維公共運送安全,並考量車廂內一般旅客乘車權益,現階段僅開放旅客攜帶完全「置於攜車袋」無裸露之虞之自行車隨乘區間車、普快車及推拉式(PP)自強號(限放置於第12車自行車置放區)。其餘車種因考量車廂空間配置(缺乏適當置放空間)、動線及安全性等因素並未開放。第69次莒光號團體列車並未開放攜帶自行車,尚請諒察。
復查為加強服務旅客,本局於推拉式(PP)自強號第12車(該車廂前半部為自行車置放區,後半部為設有座椅之客車廂)預留其中8個座位供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旅客乘坐,該座位未開放網路訂票,欲購買之旅客可於乘車日前12日(含乘車當日)起至各車站窗口購票,並於購票時向售票人員說明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乘車需求,如購票當時售票系統內尚有第12車剩餘座位,將可指定售出第12車之座位,以利旅客就近注意看管。
另查本局規定旅客每人隨身攜帶物品,總重量不得超過15公斤,每件體積不得超過45立方公寸(即長寬高約30cm×30cm×50cm,總和約110cm以內),總體積不得超過60立方公寸。如旅客攜帶較大件行李或包裝完妥之摺疊式腳踏車……等物品未超過上述體積及重量之限制,則可視為隨身物品攜帶乘車,否則需以託運方式辦理,並無因物品之不同而有不同之規定(且完全置於攜車袋無裸露之虞之自行車尚可不限尺寸搭乘前述另行開放車種,爰較攜帶一般物品之規定為寬),尚祈諒察。
又本局現階段係以利用現有資源方式,於不影響一般乘車旅客權益之前提下,提供兩鐵共乘服務,致可提供服務較為有限。惟本局已逐步規劃改造部分車廂為自行車兩鐵共乘車廂,改造完成後可增加兩鐵共乘班次,俾提供更為完善之兩鐵共乘服務。至有關本局人員服務未盡妥適1節,本局謹致歉忱,並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維服務品質。為旅客做好服務,是臺鐵局全體員工努力的目標及應盡的職責,您的來函指教,讓我們更清楚瞭解今後應該改進的地方,謝謝您!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運務處處長 鹿潔身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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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粗體文字真是讓我覺得更冤了。
(那台鐵你要退我我當初補票的錢跟紀念鈔嗎?)

而且台鐵並沒有解決我的問題。............

後來過年經過台北車站的站長室,我又去問了一下。
結果值班站長的反應竟然脫口而出~妳被罰喔?!!的吃驚模樣,後又不了了之.......


後來第二次(三月底)跟朋友一起帶小折到花蓮去,乖乖選擇了區間車,一早的區間車意外的喧鬧。
還有人把整輛公路車扛上區間車
(依照台鐵的[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處理簡表],公路車整輛扛上來是需要加收一人票價的),
而且公路車是還要配合"兩鐵環保運送"(並不是所有不對號列車(區間車)都可以這樣運......)
我刻意跟車主攀談了一下,發現他並沒有受到列車長的刁難,還說他這樣載好幾次了,而且他也根本不知道台鐵有這樣的規範...............
回程在少數有提供小折載運的列車,又要配合時間跟停靠站選擇真是很有限
(剛好也只有唯一的一班列車符合我們的需求)
結果12車少數的座位早被其他單車族劃滿,從12車滿回來,售票員幫我們劃到第十車的後端位置(不過中間4~9的車廂根本沒有人坐)
同車廂很空,還有人是把公路車前輪拆下來套個車套佔據了兩個座位搭車,也不見列車長有說什麼....
而我們結果還是只能把我們置於攜車袋的小折放在座位邊,而列車長也並沒有說什麼......
問題就在於,爲什麼我第一次搭莒光號帶小折就要補一人票價。一樣的做法搭自強號就沒事.......
而且明明當初我的小布也小於他們所規範的行李大小

後來出站,跟站務員聊很久,想釐清一下問題的癥結
不過我發現,根本台鐵爲單車寫得這一套規範常常連自己員工都搞不清楚.........

相對於高鐵跟捷運,台鐵這樣的做法真是對單車族不甚友善與便利
兩鐵共遊真是令人望而卻步......


2010-04-10 16:59 發佈
這就是台鐵.......................

爛服務不是一天兩天的鳥事了

話說 樓主被補票當天 那位列車長是 年輕人 (30上下) 還是40歲以上的??


我遇過比較老的 似乎都比較客氣

年輕的死硬的跟什麼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是年輕的列車長。

我只想說,台鐵是以旅客安全、舒適、便捷為出發點的話
我既沒有妨礙到其他乘客,也可以不佔它位跟我的小布窩在同一個位置上
列車長那樣刁難我。只會讓我對台鐵又更不愉快
而且我問他為什麼需要補票,他竟然也解釋不清楚。
我第一次真的不詳台鐵有爲自行車制定那樣的規範,況且,小布比很多人的行李都小,也比他們規範的行李大小要小
也比很多免票的小孩還小.........
爲什麼讓列車長知道那是腳踏車就要求我補票。有種被當凱子剝一層皮的感覺

補上空曠的車廂照

(那天的天氣真好,但台鐵壞了我的心情........)
葡萄不一樣 wrote:
這就是台鐵........(恕刪)

錢錢錢錢
錢錢錢錢
台鐵需要錢

只能嘆氣喔.
真不知能說些什麼了
失望啊失望
恨鐵不成鋼
廢話一堆
不就是台"鐵"嘛
怎會變成"鋼"
這位仁兄您好!

對於您的遭遇身表感受,但是您是否詳讀台鐵的環保列車規定呢?

況且莒光號本身就是不可能攜帶單車搭車阿!

另外pp自強號第12車本身前門是不開啟的您只需守住另一個門誰人進出都不會逃出您的法眼的啦。

以下您文出的地方我很好奇: 引述前文:

還有人把整輛公路車扛上區間車
(依照台鐵的[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處理簡表]http://service.tra.gov.tw/tw/CP/15295/tour3.aspx,公路車整輛扛上來是需要加收一人票價的),
而且公路車是還要配合"兩鐵環保運送"(並不是所有不對號列車(區間車)都可以這樣運......)
我刻意跟車主攀談了一下,發現他並沒有受到列車長的刁難,還說他這樣載好幾次了,而且他也根本不知道台鐵有這樣的規範...............


1.還有人把整輛公路車扛上區間車(這...除非是環保兩鐵專列,否則一般的區間是上不去的,列車長跟月台早就鳴笛制止了)

2.成車進站須購一張車票,驗票員驗完票後,會開啟左,又兩側大門讓單車進入,刷票機是無法讓單車進入的,出站時也是如此還需兩張票,一張是半票.

3.(公路車整輛扛上來是需要加收一人票價的),只收半票吧,5折

4如您使用吸攜車袋是免票,任何區間跟pp自強是可以搭乘且免票,
自行車託運
選擇PP自強號快遞或附掛行李車之班次託運,人員另購乘車票乘坐於客車廂,可享同班次不同車廂運送服務,惟僅部分車站與區間開辦,請詳閱各項說明連結

台鐵連結網

5.任何遊戲都有遊戲規折詳讀熟記雙方都不吃虧也無須多言,規定很詳細域越就須受罰
莒光跟復興號,西部幹線就是不行(維護大多數乘客權益)東部(花蓮~台東就有莒光副掛單車用送車廂,因為是無電聯車,鐵路電氣化)

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處理簡明表

註:非上表所列車種不得攜帶自行車搭乘,違規攜帶自行車搭乘非開放車種或未依規定攜帶自行車乘車,將以「1輛自行車比照1名全票旅客」方式辦理補票,即補收旅客搭乘區間之列車全價票價。
台鐵連結網

不知這樣回答您是否滿意!!!

















一路南北騎~^^運用鐵道與單車之結合,親身體驗臺灣之美
五樓的"仁兄"您好 (應該是兄吧?)

我有去很認真的讀過台鐵的規範了
不過你似乎沒有認真看過我的文章跟爭議點

狀況就是,我那時帶的小布比台鐵所規範的所能攜帶的隨身行李還小,爲什麼以攜車袋裝好還不能當行李運送
(雖說一樣以攜車袋裝好也有很大跟很小的極端,但是我的小布就是極小的例子)
台鐵後來也回覆說"如旅客攜帶較大件行李或包裝完妥之摺疊式腳踏車……等物品未超過上述體積及重量之限制,則可視為隨身物品攜帶乘車""

我也認同這是比較合乎情誼的做法。(如果說我帶的小折大於一般旅客所能攜帶的行李,那才有必要規範)
況且當時我入票閘也沒被攔呀,剪票員根本不知道我那是腳踏車,
列車長也是問了確定我那包是腳踏車才強硬地要求我補票,若我否認那是腳踏車咧?!

而蠻酣的台鐵根本爲了便宜行事,就把任何腳踏車一網打盡,
根本不管你腳踏車多小(或者台鐵根本沒有很小的腳踏車的概念...)

後來一問,才又說小折小於台鐵所規範行李大小且包裝完整是可以視為一般行李運送的。所以突顯了我的冤屈~~~

而且第二次,我也就選擇有提供自行車載運的PP自強號(依照旅客攜帶自行車處理簡表,這裡的的自行車是包覆完整無裸露之虞的"摺疊車")
但是也劃不到位置,最後劃到第十車去了耶!!
重點是,第12車的座位是有限的,也比較少,很有可能不能劃到同12車的座位(試問您不同車廂的座位是要怎麼守住第12車廂的門?)
而當時台鐵也不要求我把小折要放到第12節車廂(丟了台鐵也不負責),就讓我放在座位旁了。
(反正我的小折也不比一般行李大,萬一人多,要我不佔它位擠在同一位置上也可以......)
但是一樣的做法相對於上一次,這一次就safe (我不認為這是不一樣車種就可以迴避的問題)
所以更突顯前次的冤枉!!!

而以我目前觀察得到的答案就是,第一次的列車長死硬又不講道理,只一味的認定腳踏車帶上莒光就要補票
有那時候問他:若我把小折放到行李箱裡面你們怎麼處理? 他默不作聲。
(你有本事就拿尺來量我有沒有超過隨身行李大小也好.......)

至於您說的公路車搭環保專列,依照台鐵的規定,實際上是以「1車比照1名全票旅客」方式計收,但是達50人+50車-人員按全票5折。
不過我遇到的人,他們也都說是半票,我想是不同的列車長給旅客的通融吧!~

加上我看到的很多狀況,我認為台鐵的員工其實都不是那麼熟悉這些規範
所以發生了公路車以為拆前輪覆個車套也就上了小折的PP自強的狀況
以及公路車上兩鐵專列收全票還收半票的問題。
若公路車拆車輪裝袋,是不是可以又比照摺疊腳踏車辦理?






我幾乎天天台鐵通勤
台鐵不長進的原因是
大部分的人素質非常差
只有少部分人是OK的
舉2 例
1.
衣服都穿不好
不修邊幅
2.
廣播有唸完標準2 分鐘的
有不到10秒只講台語的
其他就不說了
免得惹來嘴奧

還說年年虧損
掃地外包
還有一大堆義工
哪天沒誤點小於10分鐘的

十足的 公務員心態

聽說因技術問題
沒人敢整頓
一整頓就罷工..........................
那麼我們就忍耐吧

http://tw.myblog.yahoo.com/jw!j5J9viGaBha697poK60-/
我比較好奇大大是怎麼做到體積比規定的還小?(即長寬高約30cm×30cm×50cm,總和約110cm以內總體積不得超過60立方公寸)

因為單車雜誌是標58*60*30公分的折後體積。
呵呵呵~~~
1.我覺得您還是把規範看詳細好吧,單車本來就是5折優待阿!,您那是以前的規範吧,板上許多兩鐵遊的人都知道的,新聞很早就有出了....

2.只能說...您偷渡還要自己招供那是單車,法規也規範要罰,換您是列車長呢?..不罰! 那一般旅客投訴車長放縱的話呢?

3.我看倒楣的也不就是台鐵跟那車長吧,換個立場想想吧...
一路南北騎~^^運用鐵道與單車之結合,親身體驗臺灣之美
上週才趁連續假期帶腳踏車去花蓮玩
我是坐莒光,已經先查過規定,所以直接定兩張票.
車長查票也都沒問,我都直接拿兩張票給他蓋章
反正還帶了一堆行李,多個位置自己坐起來也比較舒服
私以為,還是照著規定走吧,別人沒照規定卻沒事情,不代表你就可以違規...

題外話,版主這台車收起來真小啊,是哪一台啊?? 有興趣中...
Eric N FiFi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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