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可能是一篇蠻長的的文章,如大家有空的話~請接下去看吧!
話說到之前在[公路車區]的某一篇文章上不上沒關係,有需要再換你。SIDI~卡鞋的開香吻
有一位喜歡謾罵與大肆批評他人的國家代表隊選手,連被查出他是誰時~也死不承認!
直到可能會被取消選手資格時,才出來認錯道歉。如果有看過這篇文章的01車友們應該有印象吧!
直到前幾天在[單車消費經驗分享]中有一篇提告文桃園世一正式提告
小弟在第三樓有提到這位國家代表隊選手之其中一個暱稱之後,該位選手便開始傳私人訊息給我
以下便是他傳給我,以及我回應他的文章...
本來不想公佈,但是他似乎活在自己的世界裡!把自己變成是一位受害者!
於是乎天天傳一到三封PM給我,小弟本來打算勸告他,人要活得實在!
要面對自己犯過的錯誤,而不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但是在他後來傳遞給我的私人訊息,我覺得我應該要告知他的訓練教練與國內自由車的相關機構
因為,我認為運動員的精神似乎被扭曲了!記得小弟在讀書時便是南部的運動選手
直到近兩年~喜歡上自行車活動,但我的認知仍然是~運動員的品德是最重要的!
不僅是在運動場上,在平日也更需要表現出運動員該有的品德素養,但是他發給我的私人訊息
實在是我讓心寒!請大家看看吧!並請大家告知,我將他的這些文章轉至哪一個單位是最有用的
由於要保持他傳給我的完整訊息,請大家由下往上看謝謝!
超越天衣無縫 wrote:
您去搞阿~告訴您~
這位先生,我都沒有說什麼要在聽奧拿到什麼好的成績喔!
真不知道您是在哪裡得知我說要在聽奧拿牌?(應該是說是您自已胡說八道吧!)
沒錯,我就是要告您隱私權和公然侮辱罪還有誹謗罪!
哇靠,沒見過明明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還大言不慚的說之這種人!
您厲害您厲害~小弟非常佩服您~但是小弟沒辦法跟您一樣這種人阿!
因為社會討厭這種人耶!
再者,我沒有不反省...我原本當初的意思是請您不要亂引述別人的名字和事件,只會造成更大的傷害而已.
因為我對您引述我的名字和事件感到不舒服,我當初的意思也只是請您尊重我~不要引述我的什麼!
沒想到只是告示您,卻變成您無賴說什麼我學不乖啦什麼啦~您知道嗎?
您
有
夠
無
聊
的
再者,我原本的意思只是請您尊重我擺了!
這位先生,從頭到尾...是您搞錯了....還有您也對我有誤會?
勸您也請您別再跟我吵了!
因為您的出發點對我就有誤會了,我也跟您解釋了,但是您還是繼續認為我不對和您也不承認錯,
那我們沒有必要再吵下去了,您要怎麼做就隨您,我一收到您的什麼通知(例如妳報警要告我啦等等的)
我也會採取行動回應您的.感謝您的指教.哇係阿仲 wrote:
我只能說~你一定要去告我!!
記得~一定要告....我等你
我不懂什麼是隱自權,我只知道什麼是隱私權
我更知道什麼公然侮辱罪...但是我不知道我哪裡有錯!
我唯一做錯的是~你聽奧比賽前沒有將你在01上的文章轉給聽奧單位
還讓你比賽輸的那麼難看!更別提為國爭光...
我的個人資料都在Mobile01的官網伺服器..
你只要發存證信函給Mobile01,他們就會提供我所有的個人資料
因為你這一封不知道悔改的信..我等等就會彙整你的所有文章
再轉給狄懋昌教練,然後再轉給中華臺北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如果有必要,我還會跑一趟高雄楠梓的中華民國自由車協會
最後,我希望你能夠去告我,這樣才能夠讓你知道你錯在哪裡
當一個男人~不要只會說說而已..
我已經不冀望你能夠檢討自己,看來你之前的反省都是假的超越天衣無縫 wrote:
另外,就是您這樣的人
台灣才會那麼多無聊八卦的人!
只會說出來就不理~
您不但沒經過我的同意就提出我的事件和名字後
現在也不承認錯(已經侵犯到我的隱自權了)
反而還指責我!
您都做錯了還不道歉反而一直說我說我?
那您自已呢?
您自已真的沒做錯嗎?
我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您所發言的全部~我已存證了!
包括您引我的名字和事件,我想我可以告您侵犯隱自權和一些什麼的囉!哇係阿仲 wrote:
你的回應讓我決定~
這兩天就會將你的文章轉送至中華臺北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
反正你是個不受教的小孩,教導你再多的道理也只是浪費時間
不需要再爭論了!你就活在自己的世界裡吧!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看來這句話套用在你身上是完全沒有用的!
那也請你將我的把柄公諸於世吧!我想看看我有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可以比的上你的無聊謾罵!
我真的很替你的父母與教導你的師長感到惋惜,花費了那麼多的時間居然得到這樣的結果。
到頭來一場空~
請記得,一定要把我的把柄公佈給全世界的人知道超越天衣無縫 wrote:
我只能說您只不過衝動的老先生...不足以需要我花時間跟您辯論了!
總之您要做什麼請自變,總之您要行動,我也會行動回應的.再者...我也有您的把柄阿...哇係阿仲 wrote:
????請問你要我調查什麼???????????????
1.你使用多重帳號,忽男忽女?
2.還是你任意辱罵其他車友及01管理員,難道dax0505老爹的SIDI車鞋文章的辱罵回文不是你發的嗎?
看看你之前自己發的文
3.我想你還是直接去請相關當位來協調吧!看是要找社福單位還是警政單位都可以...我等你
4.我對你造成傷害?是心理還是生理?如果是生理上的傷害~你可以去找醫生,然後開立診斷證明書
如果是生理上的傷害~抱歉,那是你個人不肯面對自己曾經做過的糗事。
簡單的說:我希望你能找人來協調,因為你活在自己的世界太久了,你需要面對外界的眼光與意見
並不是你思考的模式就是對的!當然,我歡迎你PO文來譴責我或者是來告發我!
5.請記住,你做錯事在先!但是你的心態不肯改變。看看自己發的文章吧!
被管理員移除並不表示你沒有發表,因為很多車友都幫你備份起來了!IP位置也被記錄了!
請不要自欺欺人~面對現實才是當一個男人的唯一方法!當然,你忽男忽女的表現實在是無法讓我苟同超越天衣無縫 wrote:
勸您忠告...
要指責別人可以...但是您必須把事情調查清楚...否則您什麼都沒準備好就指責別人...?只會造成誤會和傷害...
您連這一點都沒察覺...有必要的話,我也可以請有關的單位幫忙來調協您我間的問題...因為您已經造成對我的傷害.哇係阿仲 wrote:
1.我根本不需要跟你道歉,因為你本來就做錯事,
做錯事被批評, 你就應該想想自己為什麼之前要這樣做!
2.從你之前的多篇文章,就知道你這個人的品德,我不需要跟你爭
你可以開篇文章來讓大家公評,看看到底是誰會被罵破頭。
3.你給我忠告???我還是想不懂,你到底憑什麼給我忠告及要給我什麼忠告?
如果你覺得我提到你之前的糗事!而惱羞成怒,你可以去告我!
4.我跟你單挑自由車?我單看你的比賽成績就覺得...你應該多練練
你的程度連我身邊練騎當兔子的學弟都可以贏你!所以根本不需要我浪費體力
5.老話一句~這一篇回應,我還是會轉貼到婦聯去!如果婦聯不肯管束你這一位國家代表隊選手
我就再把這些文章轉給中華臺北聽障者體育運動協會,但是到時候~就不是轉貼了
我會直接親自送過去。
6.當你之前在其他文章辱罵別人、胡說八道時,難道你有尊重過別人嗎?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不管多久之後再度被提出來討論!你還是做錯事。
你能做的就只有~保證以後不會再犯,以及多做些對社會有意義的事
你懂嗎?曾孝華選手~你當初說你的實力有多強有多厲害
可是當你在聽奧失利時,你有反省過嗎?虧我還在婦聯鼓勵過你!!
現在~我只知道我錯了!超越天衣無縫 wrote:
我認為您要引述別人的事情和名字,應該先經過當事人的同意,
否則,您這樣做,等於冒犯了別人!
我是希望您可以尊重別人,
否則您不尊重我,
那我對您說話也不客氣了!
隨便您怎麼做,我只能跟您說~您這樣做,也沒意義的!隨您囉!!
我最後一次給您忠告:您要引述前,請尊重當事人,否則您做錯事,我故意引述您的事給大家(給您難看),
您的感受如何?
您以下的回應,我感受不到您的道歉誠意,也感不到您哪裡自重了?
是您不敢出來跟我比吧!才會叫學弟出來跟我比...
是您大肉腳吧!您的學弟跟我們這件事有什麼關係?
您有種就出來跟我單挑自由車!去!哇係阿仲 wrote:
那我就一次回覆你吧
1.我已經轉貼給婦聯了,如果婦聯沒有辦法處理,我會再告知此次聽奧有關的舉辦或協辦單位
以及告知台灣自行車運動有關單位。
2.實力???看你比賽的成績,我想~用不到我跟你比,我讓學弟跟你比就夠了!
3.我並沒有亂引述,我打的字與我發表的言論及我引述的全部都是事實!你敢否認嘛!?
而且我並沒有說什麼大話!你可以指出我說什麼大話嘛?
4.請你將我打給你的字,一字不漏的公開吧!相信大家自有評判。
5.你所回給我的話,請不要再用PM的方式,請你可以開一篇文章!這樣可以讓大家來公評,
並且我也不用浪費時間將你的話Print Screen,我只需要請婦聯的人來看01網站就夠了。
6.你回覆我的話,真的錯字很多,請在沒有練車的時間,用來多多學習國文。
7.請你公佈我跟你之前所有的對話吧!超越天衣無縫 wrote:
隨便您吧!
婦聯早就跟我沒關係了!
婦聯只是我小時候上課的地方而以!
您有時間就去搞呀!
反正您只會打嘴砲!
您的自由車實力呢?
您說我實力差?
我看您更糟糕吧!
哇哈哈哈!哇係阿仲 wrote:
我會把你的回文以圖片方式轉貼給婦聯及你之前的文章
你真的是個教不乖的小孩!
就讓社會公評你的言論吧!超越天衣無縫 wrote:哇係阿仲 wrote:
你???
你又用新帳號了嘛?
你怎麼會有那麼多帳號~~
如果你要告我的話,記得快一點!!
可是我相信~你對之前那些文章的回應~車友如果要追究也應該會讓你被提告提不完!!
小朋友~記得會去看看法律書籍,看看你可以依照哪一點告我
我做的是所謂的事實陳述!!難道要我把你之前的文章轉貼來這裡嘛!!
7900變把的事應該也是事實吧!!好好想想吧!!
尤其針對你有多重帳號這一點,光要去警察局寫報案三聯單或報案登記簿
我想警察杯杯就會先對你刁難一番了!!
如果不想那麼麻煩,你可以直接去找一家律師事務所~然後直接去法院按鈴提告!!
我想~你多練一點腳力才對啦!!我可是有看到你的比賽現場!!
你還是有很多的進步空間~~多加油吧
對了!我跟你不熟~請不要PM給我喔!~
當然,是你先PM給我~所以我才會PM給你啦!
SORRY~離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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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您真會亂說話呢!
我現在要衝您說~
您這個說三小?
您怎麼說呢?
告我呀!
我很歡迎您來告我!
您盡管亂說話+挑釁~
我隨時奉陪!
超越天衣無縫 wrote:哇係阿仲 wrote:
.............(恕刪)
您是在說我嗎?
別亂引述別人的名字...
小子!看老板都可以這樣做~
那我也可以提告您亂引述別人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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