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購買快克備胎式攜車架,並已到監理所變更行照,無奈日前遭到交通警察攔路開單,謂小弟之攜車架從側面看時遮到車牌.經小弟函到監理所申訴後亦遭警局維持原判,請問各位大哥,本人如果到法院申明異議,有無勝算機會?因為從正後方看並無檔到車牌,而且是在收合無攜單車狀態之下.再請教01各位高人,申訴的狀紙要怎麼寫?
snaildiving wrote:小弟之前購買快克備胎...(恕刪) 那得怪証車時監理處的人沒給你檢查這麼仔細,我去驗車時左右後方幾度內會遮到車牌檢查員都有量且儘量幫我調整,也要我注意。所以如果真有遮到...可能机會不大了。
snaildiving wrote:那小弟可否加告廠商詐...(恕刪) 我不知你這樣陳述是否可以撤銷罰單,我有兩種款的攜車架,一是行裡箱上後置式的另一是車頂拆前輪式的,我比較幸運的是驗我車的檢查員剛好是車友,後置式的那款固定的下勾爪左右有兩塊橡膠墊也是在左右後方四十五度時稍微會遮到車牌,他也是幫我儘量弄到不會遮到車牌才算合格。我們稍微討論了一下,包括車頂拆前輪式的攜車架(驗車包括每年定檢也只能拆到剩橫桿才能去驗)在公路上被警察攔檢的問題。他主要提到幾點,超高超寬一樣違規,遮到車牌一樣違規....這點主要是說在測速照相時不能拍到完整車牌,但事實上照相的角度不太可能會照不完整(但還是有可能),那就看攔檢警察的心態。他說絕大部份的警察只會注意攜車架有沒有合法,裝的有沒有牢靠鬆動,少數的心態就是看你不爽或找業積,但開出的罰單也是有憑有据(但多少角度會遮到車牌我還是覺得爭議太大),同樣的問題我請教任交通大隊警官的朋友也得到相同的答案,類似你的問題應該就當下叫警察拿出工具測量多少角度會遮車牌,要他舉証測速照相机拍攝角度是多少...反正就是要他也拿出証据証明拍照無法拍到完整車牌煩死他就對了,也叫他寫下幾度會遮到車牌,否則他主觀的認定不一定算數,這樣你才有勝算或當場讓他開不下去。監理處對攜車架的檢驗各處標準寬鬆不一,有的還要你拿出"原廠安裝証明"或"安裝授權書"就是要你的攜車架証明是原廠幫你安裝的或是原廠授權合格技師安裝的,但這又是爭議的問題,因為 中華民國有這張"攜車架安裝人員執照"嗎?
你有時間跟他耗.可能您就贏了不用繳.你沒時間跟他耗.他就贏了您要乖乖繳.反正多開您一張或少開您一張.他每月的薪水照領.他跟您耗可是有薪水領.您跟他耗可不一定有薪水領喔.除非您也是公務人員或可請公假.不然怎麼算都是您輸=.=另外請問您申請變更.稅金有加嗎?
另外請教一個類似的問題。我開第一代的Honda CR-V,也是有個非固定式攜車架(可手工拆卸)。但是會載腳踏車遮住車牌,所以我載腳踏車就不開遠程與高速公路。我在想,如果把車牌從車上拿下來,另外做個支架固定在攜車架上,就不會有所謂遮住車牌。但是不知道這樣是否可行?
當初變更時有拍照片你有保留嗎若是現在的跟那時是一樣的那你可以繼續申訴給法官決定..不過可能會浪費你一點時間..警察都是抓你不想麻煩罰錢了事不想撤銷罰單(撤銷太多他反而有事)而且罰單開單撤銷都是自己人..現在業績壓力大能罰就盡量罰(現在連小小的巷口都在抓紅燈右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