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電動車規格如下:
馬達:48V/400W
電池:湯淺電池(電動車專用),12V/10AH共四顆,串聯後是48V/10AH
腳踏車:20吋的輪框(小朋友騎的腳踏車)
因為我是給電動車行改的,除了腳踏車不算,電動的套件、購後置物架、訂做鐵的電池盒、還有買電池及工錢,共花了我10000元


目前騎電動腳踏車已經使用五個月了,上班距離是10公里,當然有要上橋,也有爬坡,騎23分鐘到公司(沒有闖紅燈),雖然比我以前騎125的機車慢五分鐘,但還可以接受,來回就是20公里,以純電力來說,有測試過兩次單人騎40公里ok(騎過埤路上萬大橋到屏東接萬順路到底在騎回來),騎回家時還有一點點電,平地最高時速45公里(每天上下班在鳳頂路),上橋時爬坡載人(兩人共130kg),時速28公里,至於電費,收了兩次帳單都在一千兩百多元,跟我以前都差不多,現在叫我騎機車上班,除非是颱風天或下大雨。
但改的電動腳踏車並非沒有缺點,以純電力來說,不能騎太遠(超過40km),速度40km/hr緊急煞車會煞不住,相對的煞車皮容易耗損,我騎到現在已換過一次前輪、後輪煞車(共80元),為了電池壽命,每天下班回家一定要充電,颱風天最好不要騎,下大雨最好以電力為輔,因為天雨路滑怕煞不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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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主要的用意是要大家上下班時盡量不要騎機車或開車,而我剛好有一台電動腳踏車可以騎上下班,因此想用環保健康的概念,勸大家盡量用低污染低噪音的交通工具,不知道大家在停紅綠燈時,是否會聞到汽機車排放出來的味道?如果有那鼻子還正常,如果沒有,那就是你的已經習慣那種氣味了,以前的我都沒有聞到,但自從我騎電動車後,漸漸的這種味道愈來愈明顯,不只這樣停紅綠燈時,汽機車的聲音也覺得愈來越刺耳,原來以前我都被我的機車所蒙蔽了,習慣了他的排氣味道,習慣了引擎的聲音,這也是很多人有時會被電動車嚇到,就像我以前當兵時,習慣船上的柴油味是一樣的道理,而當兵時的我身體都一直不好,現在慢慢的讓我體會到環保,原來連上下班時,我們污染的空氣、噪音是一直不斷的侵襲著我們的身體,只是往往我們已經習慣了,而不自覺罷了,因此朋友們,我們真的必須起而力行,為了自身的健康,請立即行動吧!
其實對於交通的規定我到有些建議,電動自行車就是電動自行車,也不用分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有踏板),應該說有踏板只是電動自行車多一項的功能而已,以防止電動系統損故障時的一個自救方法,而騎電動自行車也可以運動,想用人力行駛就用人力行駛,想用電力輔助就用電力輔助,想純電力行駛就純電力行駛,它是一個可以讓你在騎乘的過程中,可以運動的一種交通工具之一。然而規定最大時速不得超過30公里,似乎不太合理,我騎腳踏車時,平地時速都可以超過30公里,腳踏車沒有限制,電動自行車卻要限制。其實我覺得時速40公里是一個合理的範圍,因為依照法令規定,時速超過40公里需掛牌才可上路,而這也可以是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機車的分界點,也希望政府修改法令為4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