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BH走失了嗎?

8/31下午去板橋莊敬公園遛狗時,在公園裡看到了一台BH R2!!
晚上7點時在去溜狗的時候他還在那邊!!
在睡前最後一次溜狗時發現他依然在那邊!!
初步判定他應該是走失的車!!所以先牽回家代保管!!
而為何不拿去警察局報案是因為怕被吃掉!!
當然網路上資訊流通較快!!
所依如果你的BH R2有走失的話!!
可以連絡我
但重點附上您愛車的特徵及車架號碼,最好能附上一張走失前的照片!
經證實後會回mail以及聯絡取車!!
whitesummer0609@hotmail.com
2009-09-01 22:2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BH
真是佛心來的 一定要幫忙頂一下才行
有些東西~~現在不敗~~以後就沒機會敗了

白色夏天 wrote:
8/31下午去板橋莊...(恕刪)

假如在一旁打野戰或者釣魚之類的
看到愛車不見
你不就.........
不多嘗試永遠不知道自己的極限。
漂遊王者 wrote:
假如在一旁打野戰或者...(恕刪)


+1
如果只是有人回來找不到,樓主你就....

還是把它繳到普力士那去比好
建議還是牽去給阿SIR~要不然車主報遺失!
那你就是所謂的"竊賊"了~
歡迎參觀我的xuite網路日誌 http://blog.xuite.net/tommy671122/Blog
白色夏天 wrote:
8/31下午去板橋莊...(恕刪)


連絡捷安特,再會同緊警察交給捷安特

油俠 巨大德魯伊-狂草
在高雄???來運動吧!!!油俠部落格:http://fatman99.pixnet.net/blog
樓主,幫你推一下!!

但是阿,雖然然樓主是好意的!
但是如果遇到比較機車的車主....如果他提出告訴...那就真的很雖小了...
白色夏天 wrote:
8/31下午去板橋莊...(恕刪)
天阿.別幹傻事.到時真心換绝情.你就只好去吃公家飯了.

白色夏天 wrote:
8/31下午去板橋莊...(恕刪)


這樣真的很不好,怕警察吃案版主你帶相機去警局不就得了?吃案跟業務侵占根本是兩碼子事,會吃案不見得有膽業務侵占。怕吃案實在夠不成您部去警局的理由。

倒是版主這樣很容易被誤解/誣賴:

1.A地偷車
2.稱B地撿到
3.上網留言意圖脫責

問題癥結是版主根本無權占有,還是立即送警局吧!

縱使已經還給失主,也請下次小心不要這樣做了,好心固然是好事,也還得用對的方法。
送去警局吧~!,公告後無人認領的話,時間一到就是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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