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人行道上的單車族,請尊重行人好嗎? 單車是不是該有些法律管一下啊(原文:大家真的那麼愛單車嗎)

我是一個上班族,在信義計畫區上班,有時騎機車有時坐計程車有時坐捷運上班,雖然發這篇文很有可能被罵得滿頭包,但是還是想說說現在對自行車造成我的不便的感想,首先,先講機車停車位吧,機車可以停腳踏車的停車位嗎?不行.可是腳踏車卻總是大搖大擺的停在機車停車位中,而台北市在敦化北路更神經病的弄了一大條沒有經過規畫的自行車道,機車人口比腳踏車人口多得多,怎麼沒有人規劃一下機車專用道呢? 其實有沒有機車專用道就算了,可是縮減敦化南北路的路寬只為了去做腳踏車專用道這個決策,
我真的不知道這個決策到底是為了甚麼,趕流行嗎? 有好好的規劃過嗎?
再說腳踏車在台北市的亂象吧,腳踏車可以騎在馬路上,可是又可以期在人行道上,機車騎在人行道上,好歹大部分的騎士,是在找車位,也不太敢亂按喇叭,至少他們知道他們是違法的,腳踏車呢 好幾次,我走在人行道上被腳踏車的騎士從後面按鈴叫我讓路,有幾個惡劣一點的騎過去還回頭對我說,走路不會靠邊喔,小姐啊,我走在人行道上耶,我應該很有理由可以走在人行道的中間吧,而周末假日時,更有許多小朋友,在人行道上學腳踏車,父母也不管好,就任由小孩子撞到行人,最後好像還怪我們沒讓路一般.
再說到捷運上吧,很多車友帶他的愛車上捷運,當然沒問題,可是你有必要一個人占兩個位子嗎? 請你讓開點,你居然說那邊我要擺車子,我只能說為何這些人把這一切都視為理所當然?
機車會汙染環境,所以我也不想為機車多掙點路權(個人為機車在台北市最弱勢的交通工具,人人喊打!!),可是身為一個行人,我真的有權對那些把自己的方便建築在別人的不便的單車騎士(不是那些懂得尊重人的騎士)說聲:夠了!我受夠了

謝謝大大的回覆:

今天早上走路上班的時候,忍不住欣賞了一下台北市市府前仁愛路這一段的街景,您的說法其實我很贊成,台北市的人行道不是不寬,但是停滿了機車,一來毀壞市容,二來真的讓人行道便短了很多,我很贊成您的說法,台北市的汽機車真的太多了,造成台北市變的很擁擠,尤其是機車,雖然方便,卻對街景及人行道造成極大的破壞,我贊成學習日本要買汽車一定要有車位等措施,可是主政者應該沒有勇氣執行吧。

回到腳踏車的議題上,我想表達的是,腳踏車是現在一個很流行的交通工具,節能省碳環保,OK~~我接受,可是我覺得單車族(我相信大概百分之十五左右吧,期於百分之八十五都是好人)當你其車在人行道上的時候,應該要尊重行人,畢竟,行人是比單車更弱勢的族群,單車由於其方便性,可以其在人行道上,可以其在騎樓上,由於他的速度不快,所以很多地方單車與行人共同分享人行道,只是,我真的覺得,在人行道上的單車族,必需要想清楚,就像很多版友說的尊重他人,我每天早上,走在人行道上,都會被腳踏車BBB(很多時候我走路帶著耳機,所以到最後他們都會從我旁邊以非常近的距離駛過),感覺其實不好,尤其是,擁擠的人行道,我真的不認為,在那個地方騎腳踏車是一個好主意,但是很多人,寧願騎著,不停的BBB
。讓人感覺很緊張。

同樣的事情,機車車主,汽車車主,都有可能發生,可是,大部分的狀況,有法可管,可是,請問一下,腳踏車不禮讓行人應該無法可管吧,腳踏車上捷運,把位置占住了,你會花時間跟他鬧上法庭嗎?我想不會,可是大家希不希望這些不守規矩的人受到懲罰呢? 我想我是希望的。

今天,我完全不是以一個機車族或汽車族或以一個不同族群的人發文攻擊單車大眾(我承認單車不是我的交通工具,只是我的休閒工具),就像我們開車,我們騎機車,我們都還是會譴責不守規則的駕駛,我想我的立場是相同的,我騎單車,但是我恨透了那些在人行步道上不停BBB的族群,還有不把小孩子管好的父母,與佔用捷運座位空間的單車客
2009-08-02 15:02 發佈
回文要看清楚才回啊!

我明明不是說單車是毒瘤,

特別為了簡單的說明我的訴求,

我說啊,請騎單車的人尊重一下其他捷運上的人,或走路的人的權利啊
版主真的會被砲阿

其實目前的單車亂象跟單車沒關係而是行為的關係

是人的關係

相關場景換一下套上計程車,公車,卡車都很適用,所以硬說是單車會被砲的

台北市全面自行車道做快一點
不要只做那一小段
等全部串聯騎單車的人自然就多了
只敦化有自行車道,其他路線還是很危險
像假日台北縣市自行車道,擠滿人一樣
今天天氣很熱吧
明年會更熱
不管使用任何交通工具
要遵守交通規則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大家有公德心

互相多禮讓一下

應該會更好一點 ><
謝謝你的回應,正如大大所說的,其實不守規矩的人到處都是,開車的,騎車的,都有,可是這樣說吧,我在人行道上被機車撞了,我叫警察開罰單,驗傷,甚至可以依法賠償,(在人行道上的機車,其實不比腳踏車快阿)可是,被腳踏車撞了呢?摸摸鼻子,妳也沒什麼辦法,說不定還被白眼問妳怎麼不走旁邊點~ 這是我真的不滿的地方,自行車現在很熱門,但是卻無法可管
前幾天不是有個新聞嗎 腳踏車逆向,害機車騎士摔車,結果呢? 連罰單應該都沒開吧


任何事必是有正反面,但是自私心態,皆是以自我為中心.

或是說我們教育方式,教育為自己爭取權利,卻沒有教育尊重別人,

在西雅圖,站在紅綠燈十字路口人行道上(不是斑馬線),遲疑不知要走那個方向,但要右轉的汽車司機問是否要過馬路,因她要右轉,台北市市長四月訪問西雅圖,現在發起汽機車讓行人過馬路.不知誰看到斑馬線上有先讓行人,除了人潮多不得不讓外,有空隙就闖的汽機車.

changtayu wrote:
謝謝你的回應,正如大...(恕刪)


我之前去過台北,
印象中人行道有分兩種,
一種是單純行人行走的(禁行單車),
另一種是行人/單車共用(行人優先),
不管是哪種情況,
只要行人在人行道上被車撞(不論何種車),
車主就必須負起賠償責任。
"WOW. Such a crappy built frame costs $300? I think you are hijacked."
我相信真的很多人沒有禮讓行人,可是,我要強調的是,他們的行為給警察抓到,是要罰1800元的,相對來說,腳踏車卻沒有任何法規來約束。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