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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買新車了,乾脆買賊車還比較划算!!

我的腳踏車被抓去鹽程區賊仔室賣500元
我簡直廳到就好想哭....500元只能買握把的份而已!!
就直接以500元代價贖回腳踏車

人家名牌車賣1000元.....><
對啦~~我買的是F201沒品牌的啦!!500元....
看來竊賊真的很可憐....偷東西被抓到還要被我告,還要坐牢,賣給商家,再轉賣才500元
我覺得他真慘..
也好給個警惕
500贖回腳踏車~~我真的有點想哭,又想笑...
光是改裝都已經超過500了...

八速飛輪裝7速撥把~~~哈哈哈!! 我才發現原來我買的八速撥把忘記裝了...老娘給我放進倉庫~~

那邊的腳踏車500~1000......都沒遇到10幾萬的腳踏車~~
哈哈哈
可是買贓車要小心,小心在路上被原車主受害人抓到,一來直接把你抓下來痛打一頓,二來直接送去警局,三來等警察把你扣押~~一但又是住家附近~~小心會被指指點點~~

腳踏車不見了一個禮拜了
才出現在賊仔室....
><"
2009-07-24 15: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賊車
請問大大, 賊仔室是哪一間? 報一下吧, 我的車掛了, 買零件就要5~6佰, 乾脆弄一台, 運費加進去都還很划算耶
到底抓到偷車的賊了沒?

說好要告他的 有告到他脫褲子了嗎?


至少車子有先回來了! 可喜可賀
銷贓是犯法的, 如果確定是自己的車, 為什麼不報警?????
恭喜愛車尋獲!

不過好像跟之前愛車不見的發文內容對不上....

還有為何還要花500$才能拿回車子啊??

又不是網拍買回,對方是收贓吧!

樓下朋友請繼續....

樓主之腳踏車不見的發文!
這年頭,邏輯不對不重要,有的人自言自語是一篇文,自編自導也是一篇文,

01.................真的不能認真..................
別人大頭.............我就頭大.............
猛男特首 wrote:
看來竊賊真的很可憐....偷東西被抓到還要被我告,還要坐牢,賣給商家,再轉賣才500元
我覺得他真慘..
也好給個警惕...(恕刪)


你覺得原諒他 他真的會警惕嗎?

通常這種都是常業犯了~~~

猛男特首 wrote:
我的腳踏車被抓去鹽程...(恕刪)


收銷贓的黑心店家,要給公佈才對!!

猛男大大,應該硬起來!!給他告下去!!

不然也應該張貼公告,以後高雄縣市車輛失竊就去那邊找!!


告他到底阿 不然你之前發文那麼激動是?????

咕嚕古魯 wrote:
這年頭,邏輯不對不重...(恕刪)


蠻有潛力的
加油!
消磨時間,光上01是不夠的,嘴砲才是殺時間的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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