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車經得起考驗。請代理商跟經銷商快提供試乘。反正每個牌子都有發生事情,在台灣,千錯萬錯都是消費者的錯。不曉得那些貿易性質的代理商業代,看到有沒有爽一下。還有間代理商的部落格還有批評一王四后的無聊文章。我覺得他們都過太爽。要是我中了樂透,絕對拿錢出來跟他們拼了。
yu-lung wrote:有一篇關於某家廠牌公...(恕刪) 除非你那話…有不實之處。大可來上一句:"放馬過來! 按米國規矩,負方付律師費!"還以為現在是四五六零年代的台灣啊~!(只是台灣這裏的司法可信度確有其…所以米國規矩未必用得上…不如用上代號與照片…玩到全地球都知道卻拿你沒皮條!)
yu-lung wrote:有一篇關於某家廠牌公...(恕刪) 試想~如果"每個人"的批評可以完全受到"言論自由"保障那"惡意的抹黑"?是否也在保障範圍?畢竟"指名道姓"的批判~很難分辨是"評價"或是"抹黑"再者"評判者"的公信力又如何?使用的"管道"?"評論"的目的?如果是"完整陳述"所發生的"事實"我想~告吧~只要您能提出完整的事據~反過頭還可以告她汙告~如果是單純的"個人觀感"~最好不要太"指名道姓"畢竟~我"覺得"某人氣小吃~很難吃~很噁心~那可能只是我自己的"口味"跟當地人不一樣阿~~
yu-lung wrote:有一篇關於某家廠牌公...(恕刪) 如果你敘述的是"真的"和有"圖"證明~~~他們憑什麼說你???告你???你大可給他們告回去,我支持你!(我有類似你的事件,等我手邊事忙完,我還要和他們這些"差勁的代理商和車行老板評評理哩!告上法院~~~看誰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