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處河川管理科 回復日發文字號98.07.28.工水管字第09863150900號回復內容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電子郵件,已交由本處彙辦,您信中陳述事項,說明如下: 一、河濱公園建議設置防鳥網情事,本處說明如下: (一)因河濱公園係位於行水區內,為免影響水流及維護鳥類自然生態,故不宜設置防鳥網,尚請見諒。 (二)二、有關鳥糞堆積造成嚴重惡臭,其中環境整潔部分,本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說明如下: (一)上述地點環境整潔部分已請承商於98年7月23日處理完竣,爾後將派員加強巡查與清掃。 (二)承辦人: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處長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