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新烏路上,汽車閃機車,機車閃腳踏車,腳踏車速度不快,路又小條,已經很危險了.還有人騎並排.
你們到底是在想什麼? 很悠閒? 機車為了躲汽車已經騎在路邊了,你們腳踏車還有閒情逸致停下來看風景?
你知道時速"不"只40的我,過個灣發現你在那裡看風景,我的左後方又有汽車.
我只能 1.緊急煞車
2.往左邊閃,然後被汽車撞到
3.直接往你腳踏車撞下去
這三種動作都非常危險.
不要說你停在那裡看風景,以你們這種時數在正常行駛,我碰上你們也是只能做上述三種閃避動作而已.
搞什麼?
平時上下班也是,車水馬龍上下班時間,也是有人騎著腳踏車騎在慢車道,旁邊有行人道你怎麼不騎?
橋上也是,時常在北縣華中橋也是看到有人在橋上機車道騎腳踏車,不怕死嘛.
這種休閒運動我只有一句評語啦
以悠閒放鬆的心理狀態, 旁邊伴隨著時速動輒70 80的物體, 並且高聲的說~ 這是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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