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譴責一位官僚的119接線人員

今天一早開車去公司上班的路上,途經三重環河路上台北橋往台北的引道,就在機車與汽車的分隔島上,居然有位車友(應該是女生,因為穿紅色系的車衣)倒臥在靠機車道的地方,由於有事無法停車查看,只知傷勢應該相當嚴重,第一時間馬上打電話向119通報救援,怎知竟得到這樣的回應
時間:980524 07:15AM
我:我在三重環河路上台北橋往台北的引道..........................發現自行車事故,有人受傷,請派員救護
119:請改撥255*****通報
我:為什麼?
119:因為那不是XX管轄,你要打那支電話
我:那個人已經倒在地上一動都不動了,這不是119嗎?
119:是啊,我來轉報.......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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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態度,人命關天居然有這種人
我打110報案都没分哪個縣市,這是怎麼一回事
我相信大部份的119人員都是秉持熱心助人的偉大胸襟,值得大家尊敬
但居然發生這種情形,我想都想像不到
我該怎麼申訴這個人員呢?太過份了
希望那位車友没事才好...............
2009-05-24 14:59 發佈
投訴到水果報看看吧,第一次聽到打119還要改撥的!!!!
就算要轉報也是他們接線人員要做的事吧…
怎麼可能是報案的人來做的??
一般民眾怎麼會知道哪個地方是哪個轄區負責的呢= =
那位接線員該不會一時昏頭了才說出那樣的話吧@@
Roken888 wrote:
今天一早開車去公司上...(恕刪)



先跟你拍拍手+1000分 你是好人
你死了, 你麻煩大了!你可能還要去警局做筆錄因為你是報案人,你要拿出100分證據說人不是你撞的,你只是幫忙打電話而已,
大大好人

現在好人少了,幫打電話也會被告的例子很多,

我也會幫打電話不過我會去公用電話...

我不想為了當好人有惹出一身腥....

這個社會在變
給版大拍拍手.........
這樣做就是對的.......
不要怕事就什麼都不做.........
我就在路上遇過輛次事故.......
打給119報案沒那麼麻煩.......
不用作什摩筆錄啦.......
想想哪天要是我沒出事了........
大家也都是怕事不去幫忙報案時你看看當下自己會是什麼想法........
給版主100分.........
潮B車隊 Steven
Roken888 wrote:
今天一早開車去公司上...(恕刪)

先為義勇的版大+5分,上面說要給1000分的請按評分給分!

寧願同一件事故,大家報案電話塞爆119,也不要發生一通電話都沒人打。

這件事故119若有疏失一定要舉發,但希望受傷車友沒延誤到就醫才好!
大大心地真好丫 ~~ 各位車友也都會打那通電話的
接電話那位真的是#$%#$^#$%#$
投訴投訴投訴投訴 ~~
cyclo0916 wrote:
先跟你拍拍手+1000分 你是好人
你死了, 你麻煩大了!你可能還要去警局做筆錄因為你是報案人,你要拿出100分證據說人不是你撞的,你只是幫忙打電話而已,


樓主不必擔心,警察不會亂找您的麻煩啦!

有些人,有種在路上橫衝直撞、不知禮讓為何!

出了事,卻沒那個屁股承擔賠償責任!

偏偏又膽小滴要命,怕棄對方於不顧的話,死後會下十八層地獄!

於是就裝可愛,說他是好心的過路人!

以為那些戴帽子的全部都是白癡!

結果兩三下穿幫以後,才在那裡哭爸老母,說什麼好心被雷親、一大堆543滴!

天底下沒這麼容易唬弄過去的事啦!
Jet Ranger wrote:
...(恕刪)

難道要打118嗎?

轉貼海巡新聞

[北巡局]【海巡巡邏齊用心 民眾騎乘單車受傷急救援】
附件相片

海巡署北部地區巡防局岸巡二二大隊於0511日21時后厝安檢所所長回報:執行區塊巡邏途中於台二號道22.5公里處發現有一騎腳踏車民人不慎滑倒,並已通知消防隊,請本大隊人員前往現場協助救援。



接獲通報後安檢所林所長立即派遣安檢所人員1車2員前往事發現場實施搶救,並由大隊醫官前往協助救援,隨後安檢所救難人員及三芝消防隊人員將傷者初步包紮,並由消防隊救護車將傷者送往淡水馬偕醫院醫治,經初步瞭解傷者臉部嚴重擦傷、右手疑似骨折、右腳扭傷,傷者隨同友人已聯繫其家屬,後續交由消防隊人員處理。



岸巡二二大隊呼籲:民眾於夜間活動時務必注意週遭地形,不要讓憾事再度發生。今後海巡署也將持續本著為民服務、全年二十四小時無休的精神隨時替民眾解決困難。民眾如需任何協助,請立即撥打海巡署118免付費專線,本署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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