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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數」沒人性的單車客

突然晃了進來,看到玻璃娃娃這個案件被提出,好久沒印象了,順手追蹤了一下結果

刑事部分,一審被告無罪、檢察官上訴二審被駁回了,我懶得貼全文直接告知結果。

民事部分:
一審原告輸(玻璃娃娃那邊輸)二審玻璃娃娃那邊上訴贏了,學校、背的同學及法
定代理人媽媽連帶賠償。
被上訴人台北市私立辛○高級中學與丙○○,或丙○○與乙○○,應連帶給付上訴人己○○新台幣壹佰玖拾貳萬仟伍佰貳拾捌元、戊○○新台幣壹佰肆拾壹萬肆仟伍佰零捌元,及均自民國91年10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如有一被上訴人為給付,其餘被上訴人於給付範圍內同免其責任。

不過,上訴到最高法院,法院說,這樣沒道理喔!所以發回更審
.................
主 文
原判決關於命上訴人台北市私立景文高級中學與乙○○,或乙○○與甲○○連帶給付及該訴訟費用部分廢棄,發回台灣高等法院。
..............

最後公布結果了,二審更審裁判最後只有學校賠。
..........................
被上訴人台北市私立己○高級中學應各給付上訴人戊○○新台幣
壹佰零柒萬肆仟壹佰壹拾柒元、上訴人丁○○新台幣陸拾肆萬捌
仟柒佰零伍元,及均自民國九十一年十月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附帶說明,這個背人的小朋友在最後更審時已經成年了,雖然最後沒有賠錢,但是也耗了五年。

邏輯上
好心有好報最好。但好心可能沒好報。基本上這是一個偶然的機運,因為好心,改變你的命運(變好或惡劣),
旁觀的理由可能是不想去賭運氣。但跟我們從小教育不合。


許多被害人往往往往成為救命恩人的加害人,但也有知恩圖報的人,端看你救的人是什麼樣的教育程度,家人是否理性,甚至不得已冷眼旁觀的人也可舉出太多被設計等的例子不勝枚舉。

每當我在幫助陌生路人時常被長輩告誡,你太熱心了,以後不要那麼多事,我總是笑笑的,沒那麼嚴重,但也許我沒遇到,如同你路邊撿到錢正在高興時,卻有人跳出來說這是他家去世的女兒托夢說要嫁給第一個撿到錢的人(冥婚)...,
你以後還敢亂撿錢?(實際發生案例)

每個人都有他的信念及理由幫助人或不幫助人,但是還不足以苛責那些不幫助的人,畢竟這些人在法律上並沒有幫助義務(千萬別跟我說道交法有一條有規定救助義務、請回家看看書瞭解一下),當然我們能希望人跟人之間就是要互相幫忙,否則偶然間你成為需要被幫助時看到人的冷漠你也只能感慨,這就是人性的自私與矛盾,但確有人真的能發揮人性的光輝面,這個問題我沒有結論,也無法爭對錯,偶然經過,沒有全文看完,不好意思...





edgar888 wrote:
上面一堆被誣賴的都是壞人就是了....

砲哥,看你的文章、以你的氣度來看,想必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但是在這的眾多網友並不是,說句難聽的,助人被反咬一口這件事,甚至連一次都承受不起,所以,請別怪罪我們這些人有這種"隨人顧性命"的想法與作法


edgar888大大:

您先參考一下第七樓的PO文,以及Y砲隨後所作出的回應內容!

熱心助人卻遭到誣陷的實際案例

如果看完以後,您還是認為當事人的確是受到冤枉,那Y砲偶就真的無話可說了!
人性本善,人是有惻隱之心的,但是社會型態已改變,賴人的比幫助人的多,有心就好。
祝大家愉快騎車,安全回家。
我的親身經驗 提供給大家參考參考 小心 XXX(不知如何形容)的警察

去年美利達盃的早上 因為來不及報名 所以一早也就如同往常出去練車

剛開始要爬坡的時候 看到一個女生 躺在路旁 摩托車傾倒 旁邊站了兩個人

兩個都是目擊者 一個是我的好朋友 聽他們兩個說 原來是撞到小狗摔倒

我想說不對阿 我的朋友怎麼還在這裡 攻山頭的比賽 再兩三個小時就要開始了

怎麼還在台中 就叫我朋友趕快先走 我則是叫了救護車 救護車來了之後

另一個目擊者想說沒事 也就閃了 那我是負責報案的人 所以要把事情處理完

過沒幾分鐘 警察來了 ,警察一下車 就對我不是很友善 我在一旁跟他講原由

他連理都不理 後來還跑去跟那個女生講小聲話 感覺很不好 之後他跟我說了一句

沒關係了 你不是肇事者 那個受傷的人有跟我澄清了 當下火到極點 我覺得這樣

很沒大腦 警察已經先入為主的把我認為是肇事者 甚至只要那個女生 說我是肇事者

那大概就沒完沒了 , 而且在路旁寫筆錄(應該是)的時候警察問了我的資料 寫了寫 我一看差點沒昏倒

他雖然寫的刻意是斜45度 可是他寫在肇事乙方的那一欄 我看到馬上請他 駐名"目擊者"

阿不然最後莫名奇妙 就會真的變成是我 我後來一直在思索這件事情

法律如何保障報案的人的權益 如何防止被反咬一口 我一直在等待機會

當我有機會與警察面對面交談的時候 我一定要問清楚這件事情該如何處理

遇到類似的事情 真的要很小心處理 因為自己的熱心 反到把自己陷入危幾裡 那感覺真的很不好

真實經驗與大家分享
這種世道下 其實 我的選擇還是叫救護車 絕對不去碰觸病患
因為人心實在是難預測
不想讓自己的好心 又淪為別人敲詐的機會
昨天,從松山出發到石碇北47-1騎到北宜公路下滑行經雲海國小

門口附近,看到車道中間有一隻松鼠搖頭晃腦看來看去,結果注意

一看................下半身已經被車輛輾平了,有一對男女車友也目擊

這畫面,後來我有停車把想把它移到路邊,不過想到移動過程

可能松鼠上下身體會變成兩半,我還是沒有勇氣去移動牠..

所以我選擇還是讓牠留在原地!

我想我離開之後,應該馬上就會被其他車輛壓平了,

不過還是希望牠一路好走!

ANYROAD 1 碳纖座管要換ANYROAD 2 鋁合金座管... 換跟賣都可以...請私訊唷... (正常使用痕跡...)
eric 孫 wrote:
接下來他因為這件事情.還上法院 告他肇事逃逸 傷害罪 還賠錢
拒賠竟然後來還被關6個月 營業駕照被吊銷...(恕刪)


唉~自己的遠房叔叔也是如此,因為拒賠後來也被關了,
從一個熱血赤心的青年,現在變成一個凡事莫不關己的人,
防人之心不可無阿~

從此我家的人都知道遇到狀況,就先打電話,
我想這應該對我們來說是最好的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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