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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行車道內可以不要飆車嗎

落單真的好危險~
一種是像開版大被一列疾駛而過的火車嚇到,另一種是當不小心超越過一列火車之後被認為挑釁而遭到白眼.......還是跟團最好了..有跟有保庇...沒跟出代誌
㊣三重YA騎團㊣-精神同在組
快慢都不是...

小弟真的深深覺得自行車道還是應該要有一定的車速才行...

至少要20km吧...又不是散步道跟跑步道說...

太慢真的是..一條路那麼窄..超車還真的是挺危險的...

加上大多數的人騎自行車都很習慣悠閒的自顧自的騎...

說實在自行車比馬路還危險.....

我寧願騎到馬路上騎到25-30km

為何我會這麼說....

今天騎神雅潭時...動不動就停下來...時速不到15的一堆

還有人跑步 散步...

喜歡停下來就停下來...

我超車也不是速度太慢後面又擠一堆= ="...

最討厭的是因為我有上卡踏...

今天遇到一對騎協力車的情侶就在我面前突然停下來= ="...幸好有練就左腳自動脫卡...

為了什麼..自已方便 只是想到旁邊拍個照...根本不管後面的人...

台灣的自行車道...0分失敗中的失敗

還有父母讓小孩子在自行車道上跑著跟走著玩咧...

更是不懂得保護小孩的笨蛋父母
這些有啥好吵的?不就是用四個字就夠明白了嗎?

一切都是個人 "主觀意識"作祟.沒有誰對誰錯啦.不是嗎?
之前還看到更誇張的
兩輛自行車還在尬車
誇張~~
Maocrab wrote:
當然,對向有來車,就繼續保持與前車的距離。


關於這一點,非常地贊成,最討厭的就是明明就要會車,
就有人要耍帥硬要超車,這讓對面車會有很大的壓力~~~

但我最怕的還是行人,尤其是那種三三兩兩走路聊天的那種,
有的佔滿整個路面還像七爺八爺一樣手足舞蹈,
有的按鈴還不太甩你,一副有種你來撞~~>"<
我住高雄
拿高雄的自行車道講自己的感覺
老實說
我不喜歡自行車道
因為他只是個象徵性的東西
根本在功能性上面是殘缺的
想抱怨的話根本抱怨不完吧
騎快車的很討厭 因為很危險
騎慢車的很討厭 因為很擋路
騎車速度跟我太接近的更討厭 因為很難超他車
閤家出遊的也很討厭 因為整條路都被他家塞滿
直接擺起地攤賣車燈的也很討厭 大家都正在享受微風親吻汗水 誰想下車看你家東西阿 真的很礙事耶
目前只覺得自行車道途中的噴水公園跟光榮碼頭還有點讓人想騎騎車
但是對於想運動又耐不住性子在狹窄的自行車道上讓東讓西的
自行車道真的騎起來很憋
但我承認夜晚的時候 如果有女朋友作伴騎的話 我願意慢慢騎到定竿 在燈光的氣氛之下 整個很不錯
可惜我上一句只是在說夢話
里見和也 wrote:


明明就要會車,就有人要耍帥硬要超車...(恕刪)



遇到三次 ,
兩次在大佳河濱右岸 ,
道路施工已經夠窄了 , 而且雙方距離明顯不夠,
還仗著自己速度快硬要逆向超車 ,
一次在馬場町鐵欄杆小路 ,
噹她瞪她就是不回去自己車道,

了不起 ! 別人都要讓你(妳) 是吧~
沒關係 , 祝您一路好走 ~

三次都是碰到騎公路車的, 自私沒教養的蠢蛋.
是非審之於己,毀譽聽之於人,得失安之於數。
謝謝大家的回覆!小妹只是把當天遇到的實際情況及心情說出來,
在去程的時候,可能第一次遇上人數眾多車隊的車龍,自己感到
害怕而大驚小怪,只能怪小妹自己膽小,怨不得別人。

可能描述的不是很清楚,讓大家覺得小妹很在乎被超車,但事實
上小妹並不在乎是否被超車,而最在意的是他們回程時,用競速
的方式在自行車道追逐至集合點,小妹親身體驗千真萬確,不敢
虛假造謠,這不是無中生有,更不是想要口水戰,沒有誰對誰錯
,一切自有公評,只是真心希望他們不要如此而已。

有沒有這樣的競速行為,他們自己應該很清楚,而各位也可長期
在他們騎乘的路線觀察(監督)便可得知真相。

小妹的訴求是:在自行車道內可以不要飆車嗎?
整理各位的回文,並將小妹覺得符合訴求列出:
1.不要把自行車道當賽道。
2.河濱車道適合親子共遊,不適合飆速。
3.能夠跑出競速級速度的人,不會在河濱自行車道施展。
4.不會在河濱車道,以成群結隊的方式跑這個速度。
5.依照目前政府規劃的自行車車道,只是適合休閒騎車散步的,
不適合飆車,在自行車道騎車應相互尊重。
6.車隊帶頭的人很重要,請車隊帶頭的人多花點心力。
7.河濱應該是讓大家休閒的地方。
8.反對飆車,逞一時之快。

小妹真心期盼能有一個安全的自行車道,無論是個人、親子共
遊、團體出遊,均可開心及安心的騎乘,十次車禍九次快,希
望大家都能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jp60327 wrote:
看了那麼多天的討論,...(恕刪)

我覺得Mobile o1的單車版是怎麼了?正如這位jp60327所說的,一篇文章大家以自己的看法來發言是對的,但有些變成強詞奪理了,用「父子騎驢」來形容真是恰當,我竟然看到有人認為「傷害到那個女孩的不是因為速度,而是重量」讓我有點啼笑皆非,殊不知在人加上腳踏車當重量不變的情形下,當騎士速度越快,被撞者所承受的力量(公斤重)越大,在這女孩子被撞的案例來看,當然是跟速度有關,是重量、速度轉換成力所造成,況且速度越快煞車時車輛的穩定度越低吧!
又看到非常多人認為,政府沒限制腳踏車道的速度,所以樓主沒權力說當時的車隊的速度有錯,但大家想想,要是每個人都騎出認為自己合理的速度,有人表達時速騎到三十幾公里,甚至有人騎到五十幾公里,隨著腳踏車變速系統的精進、車子的輕量化、車友技術的提升、下坡或順風的助益,程度好的車友速度會越來越恐怖的,但腳踏車道卻沒隨著跟進改善,一旦發生嚴重爆胎、坑洞、撞車,那後果是非常嚴重的,當大家都以差不多的速度前進時,假設是15km/hr來說好了,突然看到有人騎腳踏車以60km/hr狂飆過去,請問是不是很危險?就算當時沒有人,路上總會有突發狀況吧?(如:有小動物跑出來、煞車失效),所以並不是政府沒限制那就「隨我意」,其實大家應以「安全」做出發點才是這件事思考的重點吧!
我相信會有人會想「誰說30km/hr的速度快?我認為30km/hr不快」,那又是一個「隨我意」的思維邏輯,大家想想,以新店、景美等河濱公園的腳踏車道舉例來看,車道真的不寬又要容納雙向的車流(假日時車流量更是大),此時30km/hr真的太快了,以安全的角度來看「整體的慢比快安全多了」,那慢要慢到何種程度呢?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其實我蠻贊成「配合自行車道車輛的律動」這樣是最佳的,當你要超車時,跟前車打個招呼,你安全、他安全,這樣車隊大陣仗有禮貌的出動時會吸引更多的目光,只會讓人更喜歡這樣的運動不是嗎?
超車的話按個玲聲提醒一下較好,騎慢的話車子有時反而容易晃動不易平衡,也是危險,
至於快慢,有時候為了達到某階段的運動強度,可能在踩踏上得加快,有說錯請大大更正一下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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