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樓主先動手了,怎樣也沒有辦法脫責。
個人覺得和解金額有點過分
以這樣的狀況來說,那位公車司機可以說是 得"理"不饒人
樓主可以自己考量 和解金額 vs (訴訟後合理賠償金額+前科)
大家都提到找民代或是特殊人士幫忙,不過這些部分其實也是會衍生一些成本,也應該在評估的範圍
當事者無法改變其意志,最好就是能從其公司上層著手,軟硬兼施,但是最好還是合乎情理法,免得衍生事端
姿態放太軟,遇到惡意的人,會軟土深掘
要挺硬,也要硬的有理
另外就是公車司機的言詞,如果沒有紀錄、人證、或是其自白(也可促其於調解委員會為上承認並記錄),這樣著力點會更小
發生事故的時候,大家還是要穩定情緒、做出合理判斷,並且做好保護好自己的動作(例如照相、錄音記錄、尋求人證)
ANDY_LIOU_TW wrote:
到貴縣市政府申訴,當某公車客運公司被申訴太多,就會喪失賺錢路權的機會...(恕刪)
我媽被公車司機兇下車速度太慢,小弟馬上寫台北市市長信箱處理,效率超高的,當場就處理,且優先處理喔

還有一次,也是咻~從我車把手10cm快速切過去,當時被他勾到,我看我也掛了,當場追上去國罵伺候,之後再騎到他前面,慢慢騎整他,那公車還故意發出氣壓的聲音嚇我,但我不鳥他,繼續由後照鏡瞪他,弄到我高興再走,那司機一付流氓樣看了就討厭,不過看到樓主的情形,下次我還是開車再慢慢搞他,免的被他撞

樓主把公司名稱跟駕駛名字公布出來吧!小弟都在中和出沒,一有機會就幫你出口氣,我最喜歡搞這種人了!!
說實在的,出手打人是真的有欠考慮,不過要是我是你,危及我的性命還這麼囂張,我應該也會出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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