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騎河濱路線,以下是心得及感想,好的不用說,以下是提到我比較不解的:
1. 很多父母親會騎在小孩後面,緊盯著前方騎小車的小朋友,這不錯,至少代表了父母有重視自己小孩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問題是,父母緊盯小孩並不代表小孩就不會歪歪斜斜騎到對向去。
2. 也有很多父母只顧看風景,小孩呢則隨他去。不然就是一家子擠在一堆或併騎,嘻嘻笑笑聊天,不顧前後已經久候的騎士。
3. 也見過婦人兩人併行健走,甚至今天有「育達」的四位學生穿校服併走在自行車道上,邊走邊聊天。感覺這種人很自信我們不會撞上他們。
4. 邊騎車邊拉著牽繩遛狗的也有。也有人在跑步。(奇怪,自行車道也變成跑道了?)
5. 若自行車相撞,責任難釐清,因為法律規範不清楚,容易陷入各說各話。例如:後面撞前面的時絕對是後面的錯嗎?今天我出去騎,一個六歲左右的小女孩搖搖擺擺騎,父親跟在後面,我等很久之後想超車,對向無人,於是我開始加速,我繞過父親,閃得很左邊想超過小女孩,結果父親一叫,要小女孩小心。小女孩被父親一叫後便往道路左方突然斜去,佔住我的超車道,還好我緊急停車才沒出事。好,若我無能力閃避而撞上的話,責任在誰?還是我的責任嗎?(我每一次出去騎時這類事情都要發生至少兩三次)
6. 一般車汽機道的使用原則是先經過訓練,取得合格駕照後才能上路。騎車觀念如不能亂變換車道,不能不打燈而變換行進方向等等,都必須遵循一定規矩來使用道路。而自行車不用,導致未經訓練的騎士(還包括行人、動物,今天還看見機車!)都上路來使用。一旦出事,責任如何判定?
7. 政府規劃了自行車道,但是事情還沒完,使用的規矩呢?應該多加宣導。我不認為應該允許父母趕小雞一樣趕著5、6歲小孩在前面騎,因為一旦危險出現時頂多只能尖叫或斥喝,完全無濟於事。我認為讓小孩在父母前面騎是很不負責任的,一方面小孩危險,一方面也讓其他騎士暴露在不定時炸彈(小孩亂騎)的危險之下。
8. 若小孩子連騎車方向都不能掌握時,父母應該同意他上路嗎?自行車道上很多小車還掛著四輪(後輪兩邊的學習輪)!常常看見他們臨時煞車,或甚至來個U型迴轉。
9. 騎車不能說停就停,想轉就轉。騎車有騎車的規矩。停車前要做手勢,想轉彎前也要做手勢。我在路上從沒見過這一套規矩。車燈或安全帽等裝備就不用說了,但很多小孩子是不戴安全帽等的。或許可能是父母覺得小孩子矮,離地面低,就算摔了也不會怎麼嚴重吧。
10. 現在在河濱車道上似乎不會騎的反而不怕死,會騎的反而得想著如何減速來自保。
11. 現在要我在河濱騎到40KM/HR都是要等前後100公尺都沒人時我才敢來一下下,活絡一下心肺功能。已經不用想能在假日能夠放鬆心情欣賞風景,都要先留意小孩子。
12. 我覺得父母應該讓還不太會騎車的小孩子先到空曠的地方學,確定小朋友能夠操控自如(至少要有把握能夠維持騎直線吧!),也懂得騎車的規矩(不能想停就停等等)後才放他們上自行車道去騎,會比較安全些。
不是歧視小孩,是我們的政府就把自行車道蓋的這麼小這麼窄,真的沒有空間讓小小孩隨意騎來騎去,與其去要別人不要騎快,倒不如自己離開危險的地方,自己的安全自己顧,不是比較保險嗎?
有孩子的車友啊,如果要讓您的小孩騎車,真的要找個安全的地方啦!就算你怎麼大聲說是別人騎太快,被撞了,受傷了,你怎麼爭辯也還是一樣的結果啊,更何況就算是小孩,也沒那個權利任意蛇行,或者佔用車道慢行啊!
你覺得閉著眼睛過馬路然後一路大聲呼叫說"小心.小心,不要撞到我"比較不會被撞,還是說張開眼睛靠自己小心過馬路比較不會被撞呢?
安全要靠自己負責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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