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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又一則單車意外

官僚心態就是如此...沒事發生就當作沒看到...悲劇一旦發生了才來做後續的補救....

假日的自行車道幾乎人滿為患...竟在沒有周全的安全防護下打球..簡直是視人命如糞土....

有關於整個事件的球隊負責人改天約個時間也請他們現場摹擬騎車繞過那一趟...安全帽戴與不戴及行進速度

由他們決定...如果能躲過從投手區投出的三球就算他們潤命..如果有受傷就按照他們的程序...

由保險公司的醫療賠賠了事...


鈦金屬 wrote:
可是受傷的那位小姐...
戴鴨舌帽耶...不是戴安全帽耶!!
為什麼連新聞卻沒有指出這點呢??
如果今天他戴安全帽還會撞到頭嗎??....
長長煞車痕應該騎很快吧...!!
連行駛的自我保護都沒做好....一昧還要怪別人
...(恕刪)

法律並沒有規定自行車要戴安全帽
相反的刑法有規定過失傷害之罪刑
你覺得那邊比較理虧?

雖然老夫也是不戴安全帽就不太想騎
不過有的是非對錯觀念還是不能讓他以訛傳訛下去

基本上那個小姐完全沒錯
真的鬧起來~有事的是比賽單位以及擊球者

這讓我想起一個高雄的交通事故判例
進香團中一路放鞭炮
結果丟到對向人家無違規行駛的女駕駛車子裡
女駕駛失控撞死進香團其中一名團員

最後當然是丟鞭炮的那個人要負擔過失致人於死之罪
依據信賴保護原則以及刑法第12條
該小姐是完全無刑責
其動產之損害還可以向丟鞭炮的那人請求賠償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KK-VIP wrote:
請問大大說的管理球場...(恕刪)


河濱公園的管理人員.
根據服務於河川局的我同學說...這跟地段有差別.
大佳河濱那邊的歸他們河川局管.
華江橋.大稻埕這邊的規另一個單位管.

詳細的局處..要再問問他才會知道.
(偷偷說....我同學說..某市長信箱最有效)
http://blog.pixnet.net/chingmaio
aniceb2k wrote:
這讓我想起一個高雄的交通事故判例
進香團中一路放鞭炮
結果丟到對向人家無違規行駛的女駕駛車子裡
女駕駛失控撞死進香團其中一名團員

最後當然是丟鞭炮的那個人要負擔過失致人於死之罪
依據信賴保護原則以及刑法第12條
該小姐是完全無刑責
其動產之損害還可以向丟鞭炮的那人請求賠償

台北多年前也有一件,但除了放炮的人被判刑之外
那位開車的女士也有罪,原因是她失控撞了人之後
別人要她倒車時她又誤踩油門又撞了一次
那個什麼法官居然以第二次是她自己的問題判了刑
完全沒去考慮當事人在撞死人之後的害怕心情...
話說回來,不管開什麼車,隨時保持警覺才是正道
現在的世界...好像己經沒有什麼可以輕輕鬆鬆過日子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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