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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騎在機車道上遭撞

asdfgh121tw wrote:
不要受到板上有錯誤觀念+搬出一堆法規的人洗腦...(恕刪)

同鞋!上課嘍!
錯誤觀念+搬出一堆法規的人就是偶,自動對號入座
拜託大德行行好給小老兒開示開示
告訴偶甚麼是正確觀念+不用守法?
在下資質駑鈍一直參不透

詩萬首 酒千觴 幾曾著眼看侯王
asdfgh121tw wrote:
選擇比較安全的路騎.才能長久平安


等你那一天在人行道上撞到路人時,再來公佈:你賠償多少!
asdfgh121tw wrote:
下次在路上碰到單車騎士.一定要用喇叭用力叭回去
讓他們知道單車河濱去巴,機車道不是單車該來的地方...(恕刪)


看到這個討論實在有點可笑,就憑樓主個人認定,就要用喇叭把單車趕到河濱去?
我開車行駛快速道路,經常碰到紅牌重型機車,他們既是依法可以騎上快速道路,我就會尊重他們的路權!
若依照樓主的論點,我是否也該把那些紅牌重機叭回平面的慢車道去?騎乘重機也不過是肉包鐵,任你有安全帽、防摔衣等全副武裝,經得起我3000cc休旅車不經意的碰撞一下嗎?紅牌重機騎士在快速道路出事的也有好幾次了,我從來不會認定他們是自不量力!唉,真不知樓主是哪門子思考邏輯!

何謂支持單車騎在機車道的正義魔人?除了少數劃定的機車專用道外,一般道路也只有快、慢車道之分。如果單車騎在機車專用道固然屬於違法,但單車行駛慢車道是法規所明定,也是既有路權,請問是哪裡礙著你了!拜託,沒知識也有點常識好嗎?實在懷疑是不騎單車的人跑來單車版撒野的!

參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單車相關條文:
第六十九條 (慢車種類、名稱及無照駕駛)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三輪以上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慢車登記、發給證照及管理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七十三條(慢車駕駛人之處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有燈光設備而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第七十四條(慢車駕駛人之處罰)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asdfgh121tw 大大
請問沒有人行道時您騎那裡?
還是說您騎車非人行道不騎?否則就扛車嗎?
若是如此也好~
如果這時候您也不得不騎在(機)慢車道
這下子您不就違背自己的誓言又詛咒到自己了嗎?
...............................................
注意安全 小心行駛
大家請息怒,版大也是為了大家安全著想

不過台北市騎單車的人口不少吧!若大家學版大的, 全部" 違規 " 騎上人行道,不知道行人該走哪呢?
為了自身的安全,卻罔顧了行人的安危
想想,若是家人在人行道上被單車撞倒重傷,不知感想如何?
說真的橋上的機慢車道發生事故時
騎自行車的駕駛往往都是若勢的受害者
往往自己很小心 但因別人的不注意 就形成了事故
橋上常會有喜歡超速行驶機車的少年仔
有時3輛以上在橋上又超速
機慢車道又寬度很窄大約才2輛機車的寬度
往往前面第一台機車閃自行車超車過去
後面超速的機車車速太快閃不過去
自行車駕駛就準備倒楣了
再著後面如果也是超速行駛
連環車禍就形成了

看到這種事例發生 感覺橋上騎乘自行車真的非常危險
我現在都不大敢在車流量大時騎上機慢車道
還是乖乖的扛去橋上的人行道慢慢騎
*時速7公里的上坡討伐者* Balla
asdfgh121tw wrote:
對方是小孩..需要截肢保命
希望下次撞的是支持單車騎在基車道的正義魔人
不然不見棺材不掉淚
我還是繼續"違規"跑人行道搂


這跟單車騎在慢車道有直接關係嗎??
被撞並不是因為您的車種,而是雙方當事人的尊重與否,


機車撞單車,單車就得退散,
那機車撞機車,怕被撞的慢機車是否也要退到人行道?
那汽車撞機車呢? 叫機車退出道路上嗎?



那以後道路上豈不是就只能供汽車行駛而已??


海之子 wrote:
asdfgh121tw wrote:
希望下次撞的是支持單車騎在基車道的正義魔人(恕刪)

現在全台正在進行環島的人士,
應該超過200人以上...
沒在河濱道上進行單車運動也不知幾千人...
您是詛咒大家都被車撞嗎???

機車道???什麼是機車道要不要先解釋一下??
最好你騎單車出門是用扛的,扛到人行道、扛到河濱才騎車...



哈哈~
海之子:
那下次汽車族出來喊話時,豈不是得叫asdfgh121tw扛機車到人行道再騎!??
asdfgh121tw wrote:
現在都到哪一頁了你還停在前面

人人喊打..沒關西阿..有人在再受傷當黑臉何彷
還是這邊討論你插不上話阿
只能挑前面來攻擊

都到哪一頁了,
您的想法還是怪怪的,

您的用意很好,但是~~
您只單方面覺得單車應該退到人行道,
卻不去勸導機車騎士騎慢點,保持距離,
更不去宣導雙方互相尊重!!











好阿
下你要把機車趕到人行道上喔
這樣我開車時一定會覺得順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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