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laswu wrote:覺得這樣的法律可以保...或是嚴格禁止不安全的性行為...(恕刪) 不安全的性行為....我覺得安全帽是可以宣導啦....強制的話..有點太矯枉過正...除非腳踏車已經跟機車一樣...有這麼多數量在路上跑....個人觀點
我覺得不要立法...但是宣導...經常長時間有規律的騎士...但是自己會去購買安全帽..根本不需要立法...我自己都去買了一堆專業的安全裝備了但是有時候看到一些媽媽婆婆或是老爺爺...或是收垃圾的他們只是出去代步而已...這樣就立法..對那些不是以長時間健身與專業人們..不是在找他們麻煩嗎?何況那些弱勢的騎車族群...更沒有錢買安全帽...
反對啦!連騎機車戴安全帽我都反對!騎一整天脖子都快壓斷了.一整個快中暑.乾脆立法全體國民都在頭骨上植入鋼片.不准銷售無反光標示衣物.怕被車輪壓到腳.一律只准穿鋼頭鞋.汽車都裝限速器超過110斷油.機車60斷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