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哈,
看來文字的力量真是恐怖…

其實樓主說:「我是在某公家單位上班,該單位具有定奪人生死的權力」
應該是沒有錯啦,
該單位的確在法律上是有這個權力,
樓主是說「定奪人生死」,和部分大大寫的「奪人生死」,
一字之差,在氣勢上就差很多,當然惹人討厭的程度也差很多。

讀到這裡其實也不覺得樓主有什麼引人反感之處,
本來就是事實嘛。
而且真要判一個人死刑,其實這種經驗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嘗試的…

我想問題應該是出在下一句話:「竟然敢這樣搞我車?」
我想樓主的意思應該是如他自已所說的,強調在這個地方應該是一般小偷比較不敢下手的地方,
顯示這個小偷膽子比較大。應該是沒有刻意誇耀或是賣弄特權的意思。可能是樓主發文時比較氣忿,因此用字遣詞比較沒有修飾。
但是不得不承認的是,這一句讀起來的確有些讓人反感,感覺還滿囂張的,很像電視裡的權貴說的話,
建議可以修飾一下。

文字的力量是很可怕的,說的人的意思往往和聽的人的感覺不同。

至於比誰工作辛苦,
嘿嘿,
其實這年頭誰工作都很辛苦,
辛苦有很多種,沒有什麼好比較的,端看是不是有盡了自已的本分。

(這樣講起來,現在在這裡偷發文好像是沒盡自已工作的本份…)
對啊!
每次看到電視講到顏色就吵架.....就想要轉台!

不要把我上班偷閒的網路....都搞的想要轉台....

拜託啦....

我才剛買兩台折疊腳踏車耶,不要澆我冷水啦......

拜託...拜託!!!!
稻草人Kevin
我已閱讀過並同意遵守討論區規則。
我認為你車體已經被植入晶片了,你的行蹤隨時都會被監視,趕快把車賣掉再買一台更頂極的(這句話騙老婆最有用啦..)..我是來亂的..別打我哦....
chechee wrote:
哈,看來文字的力量真...(恕刪)


大大說的真好
其實看了半天也沒覺得樓主有任何優越感與不敬之意
竟然引請天大的反應->真是不解

原來台灣不是只有政治在亂
一搓小鼻子/小眼睛與那些得了公務員忌妒病的人也是唯恐天下不亂

看人文章請抓重點
不要一味挑人語病

題外話

小弟最近在電視廣告上 看到一種汽車紋身..(datexxx的)
可以把車籍資料 用奈米技術 紋在車體上
廣告說 有密密麻麻7000個點

不知道它以後會不會推出單車版的
只要是收費還算合理
小弟有想試試看~

高價的單車掉了固然很心疼
但是 辛辛苦苦調教的愛駒被幹走 可能心會更痛~~


最重要的是....可以用來抓小偷?
各位大大就行行好吧
留點口德,別再毒舌了.
搞不好樓主現在正抱子被子大
經濟不景氣,錢不好賺
差點丟掉愛車,已經名夠憂鬱了.別再火上加油.
整段討論讓我想到..國中那段的荒唐日子...

那時唸的是大家口中最爛的放牛班...
老師放牛吃草..一天七堂課有五堂自由活動..沒什麼事做..
剛好有一陣子..不知那個傢伙弄來一把萬能鑰匙..
一群人..一時興起...就到學校的自行車棚...
在好學生都在教室努力K書時..玩著開鎖的遊戲...
開A車鎖去鎖B車..再拿B車的鎖去鎖C車..C車去鎖A車...
再不然..就故意..開玩鎖..把停車的位置大亂調....

然後一群人就在停車棚附近看著放學後一群所謂A班的學生..在那對著車怪異的表情..
我覺得樓主並不是意在突顯自己的身份特殊
那只是閒談上的一種誇大的形容方式而已
這只是篇宣洩文而已

不過我覺得,就算調到影帶,你可能也告不了他
文中有提到「失竊物並未遺失」,也就是說,這台車根本沒被偷走
就算你調到錄影帶,確有人剪開大鎖,移走車子
但最後車子仍然回到原地,光這樣是不能證明什麼的
1.車子停留在公共區域,我不是去你在家裡偷
2.沒有人會看清楚烙碼,才騎車的,我以為是我的車,以為別人惡作劇幫我上鎖
「非故意,充其量只是過失,竊盜不罰過失的」
3.非相關人士,怎會平白無故把車停在這裡?太巧合?
「我沒有義務說明我把車停在這裡的原因,我想到停那就停那」
4.發現騎錯車,我在車主發現以前,已歸還原處,竊盜不罰過失,最多,我賠償大鎖的錢
5.以為是自己的車?那我確實有相同的車嗎?
「不用相同,同樣美利達的車,款式、顏色相近就好了,沒人說牽錯車只能牽一模一樣的車
兇手在路邊,認錯人砍錯時,人每個都長得不一樣,為什麼還會認錯?我甚至還能說”那天,我喝了不少酒」
6.最重要的一點,我主動將車子歸還了,更能證明我是過失,非具有竊盜故意

再怎麼看,你還是告不了他的
可憐....
人家隨便一句話就轉移焦點
你還理他啊????

還是討論你的鎖吧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