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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此人


謝靖雯 wrote:
已達到讓對方道歉認錯的目的(他也口頭承諾不會再犯),恕本人刪掉內容,對方已打電話來道歉,她太太也接過電話跟我溝通,我也答應她太太刪掉文章,我說到就會做到,只是這裡似乎無法刪文,所以只好用修改內容的方式。(恕刪)


妳這樣已經害到後面的女性了

這種人因為現在風頭上所以可能會比較收斂
但是過幾年後大家淡忘了
他手癢 心癢了
又開始故技重施


這種姑息的處理方式
我想會有下一位受害者。

謝靖雯 wrote:
已達到讓對方道歉認錯的目的(他也口頭承諾不會再犯),恕本人刪掉內容,對方已打電話來道歉,她太太也接過電話跟我溝通,我也答應她太太刪掉文章,我說到就會做到,只是這裡似乎無法刪文,所以只好用修改內容的方式。
對於留言帶點戲謔說對方不帥不有錢不然就是個美麗的邂逅的人,我替你感到可恥,願你有天可以遇到你認為的那種美麗邂逅,然後我是不知道他有不有錢,不過我雖然知道他的車很貴我也沒想要從他那邊拿半毛錢來踐踏我的自尊,並不是所有人都像你這麼貪戀財富跟外表的。
我還是堅持不會公開姓名及照片,我本來就沒有打算做到破壞人家的人生或家庭,公開照片要對方付出的代價是非常高的,既然對方已間接知道,並願意認錯,就事論事點到為止,也請不是當事者的人不要再說風涼話。
另外若真的擔心會發生危險(不論男女生),我的方法是所到之處都備有當地派出所的電話(如果真的發生事情速度會快些,我就是這樣防範的...),其它的就真的要靠當下臨機應變,尤其是單獨旅行的人,祝福各位。
謝靖雯 wrote:
2014-11-21 13:36 #1

主題: 小心此人

我是一個女生,剛單車環島結束。這次環島是自己一個人,沒有結伴。在出都蘭附近的台11線遇到一個大叔,他自稱姓 翁,全名我就不公佈了,至少留給他一點隱私,但希望藉此讓認識他的人可以知道他的行為非常令人不齒。他是有在比賽單車(或是有在關注單車比賽)的人,住在嘉義民雄,放假就會安排單車旅行,很愛自稱 歐罷(韓語)。

我在台11線上自己騎著,一開始他是先騎到我旁邊幫我加油,因為我騎得很專心,所以被他嚇了一跳,接著他就開始併排跟著我騎,一面跟我聊天,因為一路都是同一個路線,所以一起騎我也沒有覺得奇怪,氣氛都還很正常。

我向他請教台23線(東富公路)會不會很陡,因為我平常沒在騎車,怕對我來說會吃力,正在考慮是否改騎台11線走玉長,他在聊天得過程中決定也要一起騎台23線,理由是他沒有騎過,想去試試看。我並沒有排斥跟他一起騎,因為從西部環到現在,也遇過路上車友,互相加油、共騎一段路好像是一件很正常的事,雖然自己因為想要清靜而單獨環島,有人一起騎我不太需要,但也沒有拒絕他,畢竟就算不一起騎,隔天還是可能遇到,而且重點是他一路都配合我的速度,就是一直要騎在我旁邊。

當天晚上我再東河國小紮營,他去住民宿,隔天我們約在東河包子集合,準備上台23線。

騎東富那天一直飄雨,我們騎到農莊去躲雨,那裡也有一些退輔會的員工,,之後退輔會的員工午休去吃飯,我們也一直在聊一些旅行的話題或是單車路線的分享,就在農莊躲雨的這三個小時期間,或許對他來說那個界線越來越可突破,他跟我講話的距離也越來越靠近,但這個時候我都還沒有去想說要排斥他,畢竟人家也沒真的做什麼。

好不容易雨停了,我們出發要挑戰一連串的上坡,因為已經下午,必須趕路,他也不斷在上坡時用單手扶我,幫助我越過一個又一個的上坡,可是在這個過程中,他開始有意無意用他的手觸碰我的大腿,或是在合照時,用手揉我的脖子,接著又拍我屁股,讓我覺得非常不舒服,我開始拒絕他的幫忙,不想讓他協助我騎車,但他就是會硬要扶我,拉我上坡,讓人感覺非常壓迫,就是強強迫你要接受他的幫助。

好不容易騎完東富公路,他叫我不要搭帳篷了,睡旅社比較好,還說要請我,我堅持不讓他請,我當然也知道有這傢伙在當然住旅社比較好,我們住進老旅社,各一間房。晚餐前,他就又說要請我吃飯,我說不必了,但他堅持請,還要說什麼要我打工來換一頓飯,要我幫他洗衣服(事實上我根本就不需要打工來要他賞口吃),基於禮貌我還是跟他一起去吃晚餐,吃完之後,他要我去他房間看電影,我沒去,先跑去洗澡又跑去洗衣服,接著他又硬把他的衣服塞給我要我幫他洗,然後聲稱自己不會洗衣服,

因為我實在不想跟他拉扯也不想跟他共處太久,因為他就喜歡在互動中毛手毛腳,我只想趕快轉身離開,

最後還是把他的衣服丟到洗衣機裡面去攪(但我洗得很快很隨便,只想趕快回到房間),接著他出現在洗衣間,開始檢視他的衣服是否脫水成功,然後又說我沒脫好,我隨口回了幾句,他笑著說我沒弄好 又藉機打了我屁股,我無法再忍耐跟他翻臉,最後把自己鎖在房門內。

警告各位,這個人非常投機,喜歡年輕女生,一開始會用長輩的態度接近妳,我相信他一開始並沒有預謀,他本性也不是特壞,但他發現有便宜可佔他就會選擇去佔,比如說毛手毛腳或開始要妳幫他做什麼,然後他便會開使用請妳吃東西這一招來淡化他自己的罪惡感。

我覺得最反感的都是他強迫你要接受他的幫助,然後再佔妳便宜,他就是知道他可以拿他的年紀跟資歷來壓一個年輕人,讓人感覺非常壓迫跟不舒服。

總之,小心此人,一開始你會覺得他很友善巷長輩一樣,但他非常投機又不懂得界線,重複他的特徵,

翁姓中年男子,不高、精瘦、皮膚黝黑,單車牌子是美麗達的公路車,住在嘉義民雄。


謝靖雯 wrote:
2014-11-21 14:57 #6

嗯,在東富上的確有想跟他翻臉,但整條東富中間有一大段都沒有村落、沒有其他人,所以也不敢挑在那時候。不過的確事後回想,會蠻氣的,除了拒絕他幫忙之外,很後悔沒有當頭罵他一頓,但不管是旅館或是東富,都只有我們兩個,而他要不要住那間旅館,也不是我趕他他就會走了,畢竟第一次在荒郊野外碰到這種事情,也不了解跟對方翻臉會遇到什麼事,當下很難反應該怎麼樣做最好,會在腦中想該怎樣才好、怎樣不好,避免在荒郊野外發生衝突,所以給對方面子。
不過的確發生過這件事之後,的確會在心裡反覆回想每個當下該怎麼反應,就當作一次經驗吧!


謝靖雯 wrote:
2014-11-21 19:16 #24

其實出發前也看了許多部落客分享環島的經驗,其中也不乏女生單獨環島,在遇到那個大叔之前,遇到的都是懂得界線的好人。
我沒有打算公佈姓名跟照片,不想做到那樣的程度,只希望如果也有女生單獨旅行要小心,也想間接讓那個人知道分寸,以後不要再隨便對人毛手毛腳,至於我自己,未來也不排斥單人環島,只不過會更加小心就是,感謝大家的建議。


謝靖雯 wrote:
2014-11-21 19:25 #25

並沒有誤會,如果有誤會我也不會不識相在這裡po文,如果你是他的朋友建議你去請他收斂自己。再重申一次,我也沒打算公佈他的姓名及照片(老實說我非常想把照片刪掉)。
然後這是單方面說詞沒有錯,我沒有誇大,就是平鋪直敘最後再加上我對他的看法如此而已,當我跟他翻臉之後他也非常清楚自己再做些什麼事,根本不敢回我,難道這樣是我誤會他了嗎?

謝靖雯 wrote:
已達到讓對方道歉認錯...(恕刪)


恕我直言,我個人覺得,
說穿了,您這位女士也只是自私的心態,並不是真的想要不會有下一位受害者出現。
也就是說,您po文最大的目的是想藉由網路輿論的壓力,讓加害人向您道歉,滿足您自己。
不過那也是您的自由啦。

記得,兩年前我在公共場所當場抓到偷我東西的現行犯,
到警局作筆錄,看到同樣過來兩位受害者,大罵小偷偷了他多少錢,好幾萬,
然後呢? 到了出庭作證時,只有我一個人和小偷, 最後法官只能證實小偷偷我的,小偷緩刑。
我想,小偷還是會繼續下去吧?

我想,您會受害,不是您的錯,也不能說活該,但是相信您也是大環境的結構犯之一,
您看看自己的行為,就不會驚訝為什麼還是有許多女性同胞被騷擾。
根據統計,性騷擾大多是慣犯,何解?
好的環境是自己要實際付出行動與麻煩去建立的,不是在網上挑容易的做滿足自己。

恕我直言,一堆人要求樓主公布資料,責怪樓主自私,恐怕才是不了解法律下的自私行為!

樓主敘述了過程,但是,並無證據!言語吃豆腐、拍屁股,都沒有第三者看到,也沒有電子設備記錄下來,當場也未報警或向第三人求援。在這個情況下,樓主如果公布了姓名照片,一旦對方反告樓主誹謗,這些要求樓主公布的鄉民,誰能夠為樓主扛責任???

至於進一步指責樓主姑息是幫凶的人,邏輯上可能有問題。假如今天樓主沒上來PO文,她是不是幫凶?還是包含樓主在內,所有曾經受害但未將加害者繩之以法的人,都是幫凶? 假如今天公布了、報警了,卻因證據欠缺,基於罪疑惟輕原則,加害人全身而退,難道整個司法體系都是幫凶?如果加害人被認定構成性騷擾,受到了懲罰,但後來再犯,請問誰又是幫凶???

基本上,我認同在欠缺證據的情況下,藉由隱喻式的PO文,給當事人一個警惕,也提醒大家注意可能受害的態樣!至於當事人受不受教?以後會不會再犯?跟樓主一點關係的沒有!


基本上到目前為止看到許多人的留言,我已經感到自己付出代價,而在被騷擾的當下也都已經付出代價。沒打算公佈的初衷都是認為他做的事情,的確也該付出代價,但不是付出個資被流傳,或家庭破碎的代價。我想,被身邊的車友知道,那樣不堪,已經是很大的警惕了吧!他打來時,我最主要的也是要他承認自己的錯,並不會再犯。

會選擇公佈某些特徵,是認為若有人遇到,多增加點警戒心即可,天知道公佈姓名、公佈全名會不會被有心人士亂用?(畢竟你轉發他轉發最後也不知道會轉到哪去)我自有分寸,既然我覺得對方要有分寸,我也會這樣要求自己,我看有許多罵我的人幾乎都是男生,或許不太了解被騷擾是什麼感覺,那感覺很不好,事後還被怪罪感覺更差。

然後我的確本來就不是來這邊討溫暖,目的也都已經說了,要讓對方知錯認錯甚至改錯,而我認為我提供的特徵也已經夠明顯,真的遇到他大概可以略知道自己該有所戒心,或是單獨旅行要懂得保護自己。

最後,這次環島其實碰到的幾乎都是好人,我也是環島這個過程,知道許多人其實都很善良,自己也是秉持這樣的態度跟人相處。如果今天那位大叔以後不要再這樣亂來,他也該繼續享有單車旅行的權利,然後不管他有沒有亂來,他都應該有隱私權,而不是照片被轉發再轉發。
這種人是不知道樓主被性騷擾是什麼感覺,
但是這種人知道性騷擾女性是什麼感覺,
相信在樓主之前一定有先例,
以後獨自騎車走東富公路的女性好自為之,
最好經過之前去附近派出所報備,
若發生什麼事,
第一時間先找姓"翁"的.
我認同 Saint Iki 大, 和 Monteverdi 兩位大大的說法!
畢竟已事過境遷, 事件發生的當下並無任何紀錄, 萬一樓主魯莽的公布了對方的照片等詳細資料! 最後就算對簿公堂, 對方來個甚麼都不認! 甚至還出口反咬! 對樓主反而不利! 畢竟台灣的法律有時候判的還是挺奇怪的!!

樓主因為自身有這樣的經歷, 上網提醒眾多01版友, 我覺得已經算是盡到義務! 看了樓主幾篇的回覆, 覺得您還算是個口條清晰, 思緒清楚的人! 有了這次的經驗, 希望您在未來的旅遊中能引以為戒了! 畢竟防人之心不可無!! 世界上好人雖然佔絕大多數, 不過, 壞人只要讓你遇上一個, 就也夠妳夠的了!!


Saint Iki wrote:
性騷擾沒有人證或物證...(恕刪)


Monteverdi wrote:
恕我直言,一堆人要求...(恕刪)
姓翁
有參加比賽
等等估狗看看
應該不難找
這種人真是單車界的敗類,比蛆還不如


不過既然po在01,樓主不然到這邊很多記者嗎?
搞不好晚上新聞就報導了


媽~~~我在這
推開板原po
謝謝您的正義心 讓大家單車環島可以多一點警戒心
也可以讓姓翁的(不想對他用"車友"這個詞)好好檢討自己的行為
萬一他臨時改姓個 '賴' 還是個 啥碗糕的...再增胖點 拉個皮...樓主 讓他上來自首吧!!反正都認錯了

也不差這層面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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