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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Ubike拚3鐵只花100元「划算!」

其實也沒什麼過錯!只是如同上廁所不洗手一樣礙不到誰?下次租到這車不一定是我!又跟上公廁一様下個也不是我!

newjohnpc wrote: 可否請你定義一下 短程通勤的 短程...(恕刪)


我不知道您有沒有在柤ubike
對我而言
3-10公里算短程
這不是我定義的,我也沒資格定義
這是我上班的距離
而且騎車比坐公車快還可以兼顧運動
雖然不多,但總比動都不動好

租不到車
只要租不到我就會反應
但一樣無效,一個禮拜只有一天車子是充足的

這些人有沒有道德感我不予置評
我也沒說他們沒有道德感
但對我一天到晚租不到車的人而言
心裡就是稍稍不平
就像路上的阿桑租了放在旁邊不騎一樣
我都會過去問她不騎為何要租?

另外我支持卡一嗶就計費
取消三十分鐘免費的優惠
說真的..我覺得還滿好笑的..
一堆人說全都被租走了要用時沒得用..
就像去租車一樣..晚一步..車租完就是租完了丫..下回請早..
不然你怎麼不自己買一台..要用租的..
使用者居然付了費..那又何必管人家是要騎多久..要騎去哪..
真的環島壞了..他不修能騎的回來嗎..
有辦法還車嗎..
你租不到車..不就只是想說..因為你沒車用..所以被租去環島是不公平的..
租車超過兩天的人..我相信不可能一直騎騎兩天...
離開巿區他也沒辦法計時還車..這中間一天休息的八小時..他可是照樣在付費..
並沒有因為休息而不用付錢..
反之..參加三鐵..代表他還有游泳跑步的時間..
租了好幾個小時..才騎了幾小時幾公里..
有什麼過操的問題..會因為這樣車損壞了..我不相信..
要騎到車真的故障有問題..沒有連續性的巡航重踩..對零件的損壞率並不是達到百分之一百..
我相信捷安特生產的車也沒那麼爛吧...
以我國中時代的學生車來說..最低階的..除了雙戴比較有損害的問題之外..
老實說..要騎到壞的機率是有夠低的...
我的車都是放到壞掉..而不是騎到壞掉的..
在來說我個人的認為..
今天就算把車騎到武嶺..我覺得也沒什麼..
有租金吧..沒違規吧..
到租車行也是丫..汽車零件本身有問題..誰要修..當然是租方丫..
除非是人為因素去撞到了..才會是承租人要負責維修..
租過車的人也都知道..如果汽車開到半路故障..
租方還會開另一台備用車給承租者...為什麼..因為有收取租金嘛..
一台五千塊左右的腳踏車..一小時租30元..說真的..要回收談何容易..
在者..如果今天這台車這麼容易壞..我相信他們絕對不會用這台車出來租..
這是成本上的問題...我相信就算是其他人也明白..
如果今天一台車常出問題..試問..你還會用這台車來租給其他人嗎..
要是我的話..是絕對不可能的.

別在說什麼道不道德的問題...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如果今天租車沒賺錢..他們就會想辦法去限制很多東西...
別在說這是便民有的沒的..台灣目前對這兩個字還沒提供很大的幫助..
我相信出租汽車也很少有限制你一天只能跑幾公里..最高限速到哪裡吧..
如果真的有的話..我想除非真的本身里程數沒到那..否則一般會先考慮跟其他家承租..

klein3358 wrote:
重點不在誰對 U-Bike 傷害較大 (刻意意破壞 U-Bike 當然不對, 哪怕你真的是用於捷運轉乘)
而是在公共工具的立意為何, 然後又被拿去做什麼用...那是心態上的問題...


我覺得是你自己誤解了..
沒錯

微笑單車的 起因是 "為推廣民眾騎乘自行車作為短程接駁交通工具"
但這是起因 不是 "唯一的目的"..也不是 "未來唯一的目標"

交通局 局長的話:
為使臺北的自行車使用環境與氛圍可以跟世界主要城市齊名,我們持續推動微笑單車,期望能融入
市民的生活,無論上下班通勤、旅遊時都可以微笑單車當作代步工具,騎到目的地就可以隨手還車
,慢活、自在,讓人可以愜意的暢遊大臺北。更希望市民與遊客在遊走這城市時,可以選擇用愉
悅的心情、輕鬆的方式,帶著微笑、騎著單車,細細品味臺北城市街道與巷弄之美。

交通局局長的話 就不只是單單做為 "短程接駁交通工具"而己...也可以拿來通勤 旅遊 暢遊大臺北。
拿來運動 當然也一定是可以的啊..

而且人家ubike公司都沒有站起來請 客戶不要長時間租借 或不要拿去 騎三鐵..
反倒是旁邊的人在喊 不道德..真是奇怪 ...



newjohnpc wrote:
我覺得是你自己誤解了...(恕刪)


我想問 這裡設定的大台北有包含基隆嗎?還是只包挎臺北 新北兩都 因爲新北也開始設站
catsintexas wrote:
台灣整個社會風氣就是貪小便宜

amdh613 wrote:
四個字...貪小便宜...(恕刪)
完全正確~
看到一些人,是以吃很多拿很多,簡直賺到卯死了....才要參加活動.....
真的...貪小便宜...完全是民族性!

jenkl wrote:
跟以前那個淑女車阿伯一樣

就是作秀阿
不然誰會注意這些人
說的是他嗎?他騎自己的車..這樣有什麼不妥(阿伯這樣也中槍)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說的是他嗎?他騎自己...(恕刪)


我還記得他為了要參賽但沒車子 所以跟老婆借淑女車 這個阿伯很猛的耶
反向思考,ubike在這惡劣的環境中成長,也許會成為全世界的新典範~
盡量不限制規範~自由去騎,也許有一天大家會看到臺灣各處,一堆騎單車上下班,參加活動及旅遊,自然成為生活一部分
newjohnpc wrote:
交通局 局長的話:
為使臺北的自行車使用環境與氛圍可以跟世界主要城市齊名,我們持續推動微笑單車,期望能融入
市民的生活,無論上下班通勤、旅遊時都可以微笑單車當作代步工具,騎到目的地就可以隨手還車
,慢活、自在,讓人可以愜意的暢遊大臺北。更希望市民與遊客在遊走這城市時,可以選擇用愉
悅的心情、輕鬆的方式,帶著微笑、騎著單車,細細品味臺北城市街道與巷弄之美。...(恕刪)

我不知道為何這麼多人要阻止廠商賺錢?
我只騎過兩三次,的確也都是騎不到三十分鐘的接駁。
所以我也不是為自己的行為在找藉口。

拿這個去比賽真的是非常莫名其妙。
能傷到哪裡去?

但付錢搞笑,
有啥好貪小便宜的?

幹嘛阻止廠商收取額外收入?

連偶爾騎河濱體驗的人也一起罵進去了?
有些人本來就只是會騎河濱一兩次,當然會選擇租車。
租什麼車的差別而已。
等真的騎出興趣想周周騎,就會想買自己專屬的車了。
哪可能一直付租車費騎通勤車。

UBIKE可能很休閒舒適還有三段變速,
但比賽起來,應該比細輪淑女車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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