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GWARCOM wrote:2014-08-12 19:42 #25回文私訊連結引言收藏回報不好意思,想請問對標線較了解的前輩~除了沒打方向燈,這台BMW AAT-6821轉彎的位置到底是不是合法的呢?是算禁止變換車道?還是??? 那台轎車切換車道的位置剛好是白虛線,該位置機車專用道也已經結束了除了沒打方向燈以外一切合法地上兩邊的粗短線條是減速線,常見於下坡
用用腦好嗎?===>嗯,好!四輪嘴臉哥===>抱歉,小弟才疏學淺,不懂這語意!?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本來就是機車的問題===>嗯,然後呢?有人說不是?台灣考照制度真的很差,什麼洨都能考到===>所以大哥你有駕照嗎?moliere wrote:用用腦好嗎?四輪嘴臉哥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本來就是機車的問題台灣考照制度真的很差,什麼洨都能考到)
看完了影片.也爬完了整棟樓.想說的是:這件事要分3個部份:1.汽車: 法規上的錯誤在未打方向燈.而駕駛觀念上的錯誤.就是台灣許多的駕駛常會犯的.也就是不耐久候想要切出去.但找到縫切出去後.並沒有立刻加速.以免導致後方來車需緊急煞車.若切出去後時速可立即加到跟該車道車輛接近的速度的話.那後方車輛並不太會發生緊急狀況.只要放油門減速即可!這是台灣很多駕駛人不懂的地方.這同時也是防禦性駕駛的一種觀念!(想轉就轉想停就停.想換就換.這真的是很糟糕的一點.個人覺得防禦性駕駛的觀念.需納入考照的筆試跟路考上.因為很多人真的完全不懂.而這個又比會不會停車來得重要太多了)2.樓主: 35KM其實速度太快.而且看影片時我一直在想著是不是等一下會有車切出來.果真讓我猜到@@.台灣地小車多.在這樣的塞車路段.不管是開車騎車.都隨時要有"可能會有車要切出來"的準備.但樓主顯然沒有.而這一點也是屬於防禦性駕駛的觀念.雖然法規上樓主沒錯.但若是今天樓主GG了.或傷殘了.而法律判汽車責任100%好了.那又如何? 樓主也享受不到那筆錢了.這是我的看法!3.機車: 未保持車距.若樓主被機車撞倒犛田的話.責任歸屬上機車會最大.而汽車也會有一點.而樓主.....也有一點(太快)!另外~不管右側是不是會有機車要右轉.總之靠右一點慢慢騎.以保護自己為優先考量!PS.個人看法!
台灣這交通環境就這樣我是能不騎要道就不騎...像這類情形...1,直走靠左,就遇到這種情形,反應不及2,直走走中間,右邊的刷你卡靠左,左邊的刷你卡右轉...3,直走靠右,要靠左時...要是沒像片中卡位卡這麼早...等到要左切的的時候就左邊一大堆狂刷所以我上次騎到類似的橋我乾脆一路靠右直接右轉跑到下一路口三段式迴轉根本坑人下馬充當行人過斑馬線上馬不文明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