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店家是識相的!
簡單的一個退貨動作非要搞得買家上網公佈及眾多網友的"指點"之下才肯退讓!
誰對誰錯不是重點…
而讓我覺得感慨的是…
消費者在保護自己權益時…
真得是有著很可悲的地位!
如果說今天這位苦主沒有上網公佈,店家會鳥他嗎?
這不就表示這個社會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那要是今天買的那個人自認倒楣不就是活該嗎?
我並不是要把消費者的權益無限上網!
而是這次這個例子!
就算今天沒有7日退貨的保障之下!
苦主買的貨品又沒拆!為何不能退貨!
計較那個運費嗎?
運費是有多少啦!?做生意的眼光不是應該要放遠一點嗎?
難怪三天兩頭就有人投書到水果報或是媒體!
透過媒體才能申張的正義?!
真的是很可悲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