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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上武嶺的UBIKE,以單車客而言,其耐心與毅力方面,我個人是給予肯定的。(個人言論,不代表大眾)

假如台灣是個法治社會的話? 請先依照契約來行事,
若契約並無事先告知或是約定不允許相關事宜,又使
用者是依照正常方式使用,市府並無立場同這位使用
者求償,何況這應是租令契約吧?

假如新聞描述屬實,那煞車皮屬於耗材,本來就會消
耗,即使磨光也不算是於太過離譜,你有聽說過去租
機車,歸還後會檢查機車來令片嘛?。

再說啥bb車軸等零件,假如是真,那零件根本是有瑕
疵,以人力騎乘單車,單要以腳力使腳踏車這類傳動結
構變形,根本是不可能的天方夜譚,除非蓄意借助外力
特別破壞。

總之呢,先談法,至於還有不足再來修改契約,至於
道德規範暫且先放在後面吧?
有恆心有毅力
怎不自己買台淑女車再來挑戰
非要等到電視報了以後
鄉民酸了以後
才來說有幾台我就買幾台.

turtlelittle wrote:
是不是要先提出租借前...(恕刪)


捷安特做U-Bike拿了人民的納稅錢超過3億
當然還不包括營運後的廣告收入還有租金收入
是不是政府圖利財團就看大家的公斷嘍~~

只是捷安特出身台灣賺了台灣人那麼多錢
確還是事事非營利不為
轉動台灣一天的活動就燒了台灣人民7~8千萬的血汗錢
現在U-Bike又拿了3億以上的血汗錢
然後再在不知情的國人面前說自己做了多少推動自行車運動的話
難道一個20幾歲年輕人做了一些值得非議的事都不能原諒包容嗎
這樣的廠商還值得台灣人尊敬嗎
能騎這種車上武嶺真的不簡單
我想市政府有點反應過度了...
就是這樣的心態,只看的到負面
悲哀

Finepix wrote:
我繳的稅已經給這樣的政府與官員用了

現在還要被人拿來私用

是你服不服氣?

請不要拿我繳稅錢來滿足你自己的虛榮心

要騎車上武嶺 請騎自己的

那是你家的事情

那是你家的事情

那是你家的事情

請不要拿公共財來炫耀你自己多行
這種車騎公路要騎到壞....

那是非常非常難....

腳踏車不騎才會壞....

還有人說是不是以後可以offroad..

哈哈哈...

那也要你敢阿....

太小看捷安特的車了....

再說多租幾次武陵...那台車的成本扣掉折舊搞不好都回本了...

要是無條件借我騎去武陵...

我還不要類...

那是很困難的....


a-wen-papago wrote:
堅固的車是要長久給多...(恕刪)</blockquote>
台灣人真的很沒幽默感勒.....
說沒公德心歐.....
台北市議員沒帶鑰匙出門,都可以叫消防隊員幫開鎖了。
台北市政府公然圖利日勝生美和市,這種這麼大條的。
竊國者侯。

騎個UBIKE又不是沒付錢,這樣檢視的歐.......
Deo兄違法了嗎??

沒付租金嗎??

我只看到他對單車的熱情和能耐...

有幾個人能做到??

自稱自行車王國的態度和國際品牌Giant的態度更顯得小家子氣....

這作法真的很棒!建議捷安特可以弄個類似ubike紀錄館之類的,有計畫使用ubike進行創舉的人進行申請,例如這個勇腳哥上公路最高點,可以連同人車紀錄下來;之後若有人要以ubike環中國環美國環歐洲,還是環世界,都可以比照方式進行。這樣可以行銷捷安特,行銷ubike,行銷台灣,行銷台北。沒有這種勇腳哥還沒法作呢。
真是很好笑的論點
為什麼定位為都會通勤車就不能爬山跑長途??
就像前面大大講的
那如果把騎程距離跟爬坡高度平均分給100個人使用
那是不是那100個人都是損壞公物??

本來就是消耗品的東西何來破壞之說??
BB歪掉誰知道是之前還是之後??

搞不好之後有國外媒體報導

到時候又變成台灣之光

又一堆人要來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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