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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交通大執法~以後腳踏車違規也會開罰!!

台北市的人行道已經重新規劃標示為自行車與行人共用,但前提是行人優先。
到是機車也都騎上人行道了(有的是要停車,有的是要逆向去下一個路口...)
或許要像國外那樣有單車專用道與行人道並存劃分的生活型態,可能還要數N年吧。
惟有互相尊重吧,不然罰再多也還不是一樣。
Mars Design & Photo Studio
小弟問一下!!

腳踏車開罰的話!?那是用什麼開?

(我的意思是:又沒有車牌?)

我騎車往往身上帶手機帶錢包(錢包裡面當然放錢)

沒帶證件!

難道出門騎車沒有帶證件,違規的話!?要扣車留置警局嗎?

還是要多罰一條 未帶證件出門?
所以該推行腳踏車上路也得掛車牌,或者得攜帶可證明身份的文件上路!
不然根本就是交通規則的化外之民,不可取!
http://www.zhe-feng.com.tw/
rioschen wrote:
台北市即將開始宣導,...(恕刪)


個人是覺得先要讓腳踏車跟機車一樣領牌...然後才有辦法適用機車的罰責

不然現在的罰責真的太輕了.....誰會怕???

腳踏車沒掛牌等於路上的定時炸彈一樣....闖紅燈的一堆....逆向的一堆.....併排邊騎邊聊天的更多.....

政府怎都不管管呢???

快讓腳踏車領牌吧~~~~~~~~~~~~~~
蘋果豬 wrote:
全文:http://...(恕刪)


我只能說....先掛大牌.先繳牌照稅之後再來談路權吧

很簡單
沒有法規
你騎單車被撞的時候,請問要照行人來辦還是照車輛來辦
法令定定是一件好事,起碼有個規範
你要知道 被撞死了 想要罰錢來復活也是不可能的 守規矩 是為了自己 和大家好 不要EE 唉唉
我覺得大家都在對號入座,針對單車騎士其實不然,說的太高估自己了,應該說騎腳踏車的,那些阿婆、阿伯及學生才要特別注意,他們往往才是最誇張的一群,而大家所自稱的單車騎士,應該是很守秩序,守法的另外一群人才對,所以,你如果有違規,你只是騎腳踏車的,不要再自稱單車騎士了,懂嗎?
浮雲隨風 wrote:
我只能說....先掛...(恕刪)


那行人也掛牌好了~~

行人沒掛牌談什麼路權?

什麼??有繳稅??我騎腳踏車就沒繳稅嗎?
看到這裡,我很慶幸我不是住在台北這種~~~~很奇怪的地方。
單車掛牌?哈哈哈哈哈哈哈。放心好了,沒腦袋的台灣政府很快說不定就會搞個牌讓騎單車的來掛。記得小學生的單車也要領牌唷。



小建 wrote:
所以該推行腳踏車上路...(恕刪)
人生就是不斷的抽車~抽不動就牽車~牽不動叫計程車。在不濟就摳救護車。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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