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沒違規過(唯一一張罰單就是停機車時騎上人行道),可是會危害自己跟別人生命安全的我不會明知故犯,也跟樓主一樣覺得很看不下去。
唉,最近在 Mobile01 不是沒事被人掛上 xx 魔人頭銜就是被人說是公關公司派出來的,這個社會真的生病的很嚴重。
不能因為每天都有一大堆人不遵守規矩就成自然型態!那還有秩序嗎?
只要是行動工具!都該要遵守交通規矩的!行人不都也要遵守嗎?以前行人不走斑馬線還會被抓去看交通宣導教育2小時外加罰360元呢!獨獨就不見腳踏車有任何交通的規範跟處罰的情事~
樓上幾位說到~不遵守規矩的出了車禍自己承擔這是沒錯!但是另外一方呢?因為一方的不守規矩而造成外一方也要去承擔這分責任!豈不害己又害人??
說句各位腳踏車的車友們不喜歡的話!
目前台灣交通違規最多的該是腳踏車族了!處處見到遇到紅燈就變色盲的人!
或許有人要抗議~但請抗議之前先想想看自己及車有們是不是這樣?別因為車種情結為抗議而抗議!
政府對腳踏車已經夠厚待了~不用繳稅金還花大錢設專用到路!如果再不守規矩!那也真是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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