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每天躺在加護病房的老公,喚不醒的身軀
每天裝堅強的從家裡到醫院, 面對朋友們的支持鼓勵我很感激
可是這麼熱的天氣裡我覺得好冷.....
明天會是如何? 不知道... 要怎麼做?? 不知道...
五歲不到的兒子該怎麼辦?? 這麼年輕的身體腦部受到重擊如果...萬一...怎麼辦???
那種痛苦的折磨與未知的煎熬真的是旁人無法體會的....而且這樣的煎熬還要多久??
唯一能做的是等待....等待...等待....
我不是要比較誰比較痛苦, 這件事從頭到尾我都試著冷靜面對
可是我漸漸害怕回家,我害怕睡覺......非得把自己搞到精疲力盡我才肯上床
因為只有這樣我才能什麼都還來不及想就睡著了....
我沒有力氣去討論協會該不該負責,飆車族該不該死
我只想請大家幫忙尋找見證人, 這對家屬而言真的很重要
肇事者到現在完全沒有出面作任何的表示~徒留我們家屬發了瘋似的每天求神問卜
若是您願意幫忙作證~拜託~拜託~有行車記錄器更好....
您可以以悄悄話的方式留下您的聯絡方式在我的個人網站上
http://www.babyhome.com.tw/bb/114052
我沒有辦法給您什麼實質的回饋
可是我們一定會很感激很感激你的!!!!
我們的孩子長大以後也一定會很謝謝你...
拜託~~拜託~~~拜託~~~~~
cdmagic wrote:
如果飆車競速屬實,不僅追撞的肇事者有責任,另外參與競速飆車的另一車駕駛也會有刑責的。
看了半天....如果樓主要找目擊證人的用意跟這位車友的意思一樣的話,那就跟肇事者喊話吧!!
大家應該都是查刑法去論斷刑責輕重,其實現在吵這個....到最後也都是在爭討民事賠償的問題。不要說~我們不是要賠償,等對方只願意拿50萬打發所有傷亡者時,還是會回歸到這個問題上。一個人負責賠錢跟2個人負責賠錢差很多,請肇事者自己揪出另外的''共謀''!!
單車撞成那樣,轎車一定有超速,我想不管怎麼重建現場,都無法抹滅超速的事實。超速一點叫過失,超速成這樣~當然是''故意''。會判''過失致死''應該跟有沒有目擊證人無關,而是法官的裁決。
不要太相信''第二手''消息,連報紙也不能太相信。
所謂摸臀10秒被判無罪,那只是法官在審理時判了''刑法上的無罪'',不代表整張判決書中都沒有記載任何處分。判決書是可以接受''公評''的東西,但記者故意斷章取義去譁眾取寵,結果是一堆好人、壞人都隨著記者的''私評''而起舞!!
頂一頂~
各車隊中一定有法律專才人士,多幫幫忙吧!!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