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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騎腳踏車的最大

eing_chen wrote:
事發地點是在屏東內埔工業區內一個s彎道處.車速只有四十多公里(車上還有兩名乘客,且S型道路能開多快?)更何況那裡的道路路緣,加上腳踏車道都比汽車道還寬了,汽車只是單線道.

不是不按喇叭,出了第二個彎之後,馬上就看到了三台腳踏車併排,佔用了汽車道,對向又有來車,請問是要跟對向來車對撞呢?還是像打保齢球一樣讓前面三個全倒......?要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煞車不及情況,自己選擇去撞樹,及時選擇的去降低傷害,這樣不對嗎?(車先撞到樹,後車尾撞到停在一旁的摩托車,摩托車再撞到單車)

對方母親也很"盧".因為跟屏東的某議員 李XX 他的母親有認識,所以就天不怕地不怕,連對警察,都敢向他大小聲,動不動就揚言要讓議員請警察去泡茶了,(怪了?警察又那得罪到她了?) 我們這種平民小百姓,歐巴桑他會放在眼裡?

從事發起,我們都是一直以道歉的心去面對,誠意要與對方調解,我們到市公所申請調解,對方還來電發飆,為何不去李議員那裡?(關於這點我不解,難道邀請前去公開且有公信力的地方調解,我們又錯了?)

對方第一次只簽到,並無親自現身談調解,第二次調解我們沒有收到通知,對方就直接申請調解不成立,當晚就打電話來大小聲的指責並說要提告,到了法院調解時當事人也只是出現一次而己,在檢查官面前說得好像出了人命一樣的,哭了那麼久,連一滴眼淚也沒有流下來,講到了議員更是改口說沒有請議員關說.....明明初判表都提說單車有越道涉嫌,對方還說自己完全沒錯,更扯的是,還口頭說連額外證人都有了.

第三次開庭更扯.對方在偵查庭裡說他慈悲為懷,給年輕人機會,他不缺那個小小的零錢,日子好過的很!但是,到了最後關頭要支付金額時,居然要事主的老婆去向她道歉,還有他的母親,請問...關她們什麼事,扯上她們幹嘛~只因為她們不小心接到了對方的電話.......結果說好的金額是3萬元包含強制險在內,居然又變成了不含強制險了,而且是一毛都不能少,少了一毛也不簽.還揚言可再繼續跑法院,我時間多的是!

請問在這裡的每一個人,今天如果是你們當中,發生了這種大家都不願發生的事情,要談和解之前,對方要你先請你的家人出來,在公開的場合裡.包括不相干的人面前(含路人),讓對方先行言語上的污辱,後還得鞠躬下腰賠不是,請問大家心裡做何感想.....?

在這,汽車那方,沒有所謂欲脫罪的單方言詞,駕駛人從頭到尾都是一直賠不是,沒提出告訴,沒提出賠償,且當中兩人還在做復健,一人因此沒工作,還願意賠對方在合理範圍內,車上三人,警方有提出可提告,明可對對方提出刑事上的過失傷害,與民事上的侵權,汽車那方還是選擇原諒,也尚未讓對方賠出一分一毫,雙方損失,都由汽車駕駛人,主動全包賠了,且等初使事情處理較為穩定後(就醫部份)自己才去分兩次主要就醫,說白點,行人都有行人專用道了,既有單車道,為何不騎在單車道內?

汽車方為何不提告?!會車禍,雙方都會有過失,只是比例的問題,一個銅板不會響,到法院,也是一樣爭吵辨論而已,誰做的漂亮誰就贏,法務人員也是人,有一定壓力與判定層面,試問自己,且自己也非暗訴訟之人,也非唯恐天下不亂,待明年這時候,您還會為此生氣嗎?人生不過短短幾許,一切事事非非,就交給上天去安排吧~


難道,騎腳踏車的人,全都不開車嗎?將心比心,換做是您,您又會如何心情?如何處理?

請問~腳踏車騎上汽車道就道就對嗎?~~現場是工業區,出入幾乎是大型車輛,那天是她幸運,不是遇上大貨車或是砂石車,才有機會開口講話,不然~叫砂石車讓她呀~!

單向車道,欲要超越前車固然不對,駕駛人也是這麼認為,但又試問,單車騎在自己的單車道上,那您超越該車,您是否也有不對?!

反之又試問,如單車別侵權行駛上汽車道,騎在自己的單車道上,那汽車有需超車嗎?

現換問您們,如您們正使用行駛交通工具,不論是正使用汽車機車或單車,遇前方有車,您就會一直乖乖讓在後面?

我們只有一句話:活見鬼!!只要安於自己車道上行駛,那不就沒事了!騎單車是個良好休閒運動,裡面就是有些害群之馬!

再備份
有些事情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

eing_chen wrote:
第三次開庭更扯.對方在偵查庭


說的落落長,
偵查庭的結果呢?
~~砍掉後~~就能重練??
S彎道很難說...有可能是像立體停車場那種..超急彎
時速40上這種彎道...應該是相當的快...
要是旁邊有人出現..肯定沒時間按喇叭...只能撞牆
請問是這種刁鑽的路線嗎?

樓主也有說...是在趕時間哩!
各位親愛的朋友 ,小弟在腳踏車專用道騎腳踏車.遇到全家大小一起併排的,或是幾十歲親愛的長輩.一定會先減速,然後輕按車鈴,務必達到通知對方的目地,但不是持續不斷的驚嚇對方的程度.

通常百分之百大家都會很親切的禮讓後面的來車,所以發聲通知對方是對的.因為要是不按鈴,強行通過,萬一小朋友或者是長輩不慎發生意外,那都是遺憾.

所以大家遇到這種狀況,請小心按鈴通知即可.沒人會假裝耳聾聽不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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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戰族群

不然勒?
騎機車的最大?
.
eing_chen大大

從你發言態度跟思考邏輯.....隱約可以猜到你會是用什麼語氣跟態度電話中去做你所謂的道歉跟賠不是

對方要求你出面道歉也就不足為奇了......車禍事故是非不是非當事人知道的

我當然也不知道你們誰對誰錯......但你們姐妹這樣的發言就很有爭議了

同時對錯也不是議員可以操縱的.....議員受民眾委託出面協調本無可厚非......即使不認識到議員服務處拜託一下

多數也會幫忙......但幾乎沒有多大功效的.......你可以不理議員或者調解委員會直接上法院的

所以你所說議員這一段是毫無意義的.........那既然你不上法院......再來這裡說什麼有錢判生無錢判死

一附你是講道理的原諒對方........然後來這裡自說自唱......實在是不可取的行為

車禍事故可以的話在調解委員會可以處理.......覺得不公不然就上法院.....也可請教自己的意外險公司

保險業者會給你通常的判例參考.......不是以情緒性的語言來訴說對方是如何的情緒語言

感覺上你的情緒沒有比對方少吧


從這裡可以發現 到最後 變成 吵來吵去 沒完沒了的局面..................所以最乾脆的就是 世界末日來臨 所以生命都消失後 從新歸零........至少會好一陣子沒這問題了....................
簡單的說....並排不對.....超車合理.....但是沒按喇叭不對如果對方有注意到你姐夫的車"應該"會讓開他如果有按喇叭應該連摩托車都會注意到.....還有趕時間也不對<舉凡開車或是任何有危險性的事>寧願遲到
這樣說起來你姐夫少了按喇叭的動作才是肇事的主因吧
只能說遇上自我感覺太良好的人...
別想太多了...

像我就很排斥夜騎...因為有視線問題..
就算白天也都是盡量靠右...因為妳永遠不知到後面開車的人
心理生理狀態如何...一個不小心就遇上..

誰都不想當下一件車禍的當事人...
希望大家都尊重彼此的路權..

郭小昭 wrote:
我是屏東人 我騎腳踏...(恕刪)


喇叭該用時就是要給他按下去..............個人覺的是很ok的.......

除了一些"手會不定時中風"長按..讓人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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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騎單車的人也是要注意的....要記的台灣人命.是有價的...."而且不貴"

掛了,可是非常不值得....
PO文最怕是一些腦x,明明都做人身攻擊了~還說沒EQ 動不動就提告~~~你父母教的嗎??那我問候他們你有沒有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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