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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買東西遇到這種賣家,真的很無言.......

題外話...

之前在 y拍買冷氣,打電話給賣家確認後,對方要我下標。
結果下完標後,對方又打來說沒貨了,要求我棄標。
我也沒想會有甚麼影響,就點了棄標,理由就寫店家無法出貨...
已經是兩年前的事了... 後續好像甚麼影響都沒有,賣家還給我一個好評。


想問問... 有棄標紀錄會有甚麼影響?
8:5 wrote:
題外話... 之前在...(恕刪)


好像是超過一定次數會被拍賣停權...^^
這篇文章當然不能沉倫下去,一定要推推,版主把文章徹掉讓我感覺版主有點心虛
打死不認錯發文被砲,被砲還不認錯,還要求公道,這種人就是活在自己的世界

電子商品很多都會有區域性的代理比方台灣區大陸區原廠給某家代理商代理那家代理商在自己區賣出去的東西友直任意務作為修處理(保固期間非人為損壞須免費處理維修,但除耗材零件外),水貨就是從其他國家帶進來的商品,當然代理商沒有義務要幫您修,不然代理商品需要費用,存放商品需要倉儲費用,請人員維修也需要費用,維修商品備料也需要費用,所以一般水貨會比代理商的便宜,代理商的會比較貴就這樣,一般都是非本國品牌才會有必較大的價差.

感謝P大備份文章

支持賣家+1+1+1+1+1+1+1+1+1+1+1
一浮雲
題外話..

sigma的1609感覺真是不錯呢~~
我車友有裝..今天去爬大雪山看到的~~
那賣家應該會開個話題

叫 "上網賣東西遇到這種買家,真的很無言......."


非常感謝大多數如此猛力且無情的砲轟與批評!
當初基於調查與調解的結果尚未出爐之前,小弟我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所以暫時撤掉了所有當初的畫面截取記錄。

從這篇討論串中,不難看出大家對網路消費普遍停留在「交貨快就是好賣家」、「買的便宜所以不能享有同等保固或服務」的錯誤觀念中,
而忽略了身為賣家,本就應該對所販售的商品克盡說明之責,特別諸如保固條件、售後服務等可能損及消費者權益的癥結點,都該於商品的頁面中直接據實以告,絕對不能為了促進交易機率,而把服務或功能寫的模稜兩可、避重就輕,
萬一將來發生了交易糾紛,對買賣雙方來說,都會造成時間與精神莫大的負擔和困擾。

所幸,這起購物糾紛總算在消保官的裁決之後,還給了本人身為消費者應有的權益!同時也對我自己在網路交易中,對買家賣家彼此權利義務,及責任觀念之間的重新釐清!
既然這件事情可以落幕,小弟真的也不想再對過程多做解釋,僅希望藉這篇回覆,分享給網路賣家們一個心得,
那就是:「同理心」!

很切身、很簡單的一個小問題:
身為買家,誰不願意花最少的預算買到最好的東西?
享受同等令人放心的保固與售後服務呢?





rimax wrote:
很切身、很簡單的一個小問題:
身為買家,誰不願意花最少的預算買到最好的東西?
享受同等令人放心的保固與售後服務呢?
恕刪)</blockquote

你覺得你可以在現實生活中提供最低的價格並有最好的服務~那你開店一定生意會爆好..
但~~那是不可能的~因為那違反人性..開醫院都會想賺錢更何況開一般的店..

看完你落落長的文章..其實發現你的問題很簡單..應該說根本是很無聊..根本不需要搞到消基會去..當然啦..如果店家那麼惡的話..告告他也不件是壞事..
豁達的人生..才是人生..
大-明生意做很大的,才不會理小咖,但是我買很多,而且也幫車友合購(3樣免運費)新購買內外胎出現問題沒解決(回覆原因是大批進貨無法一一品檢),反倒是變我的錯,而我的經驗是很不爽,且自認倒楣,不會再跟他們買,另回覆問題的應該是助理,大明的老闆應該不知道吧!
abc6469 wrote:
...(恕刪)


感謝指教!

就拿本土的3C類商品來說。
隨便翻翻各大拍賣網站,我們不難發現許多品牌、規格、售後服務等完全相同的商品,卻硬是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價格,有時落差可能會有近千甚至數千元都有可能。
當然!我們沒必要去研究那些可以把相同的商品,賣的很便宜的老闆們究竟有什麼通天本事。
更不需要去了解這些老闆標上匪夷所思的超低價格後,究竟還有沒有賺到錢?

俗話說:賠錢的生意沒人做!差別只是賺多或賺少而已.....

所以,我們不能一味的認為買的便宜就一定就沒有好貨,服務品質也要跟著打折扣!
本人當初向這位賣家確認是否為公司貨,並且明確告知如果不是我就不買了。
怎知這位老闆怎樣就是不肯明確說出是或不是,還直接跟我說要退貨的話也沒問題,只是要付運費.....

最後,在這事件演變為交易糾紛之後,各位能知道這位老闆的這項商品發生了什麼變化嗎?
請各位有空去翻翻該商品的問與答,親眼去見證一下!
賣家該商品之問與答

它竟然成為代理商保固的公司貨了!?
那這整件搞死人的交易糾紛,到底是誰?又是哪裡出了問題?

反正,我不想評論這個人是不是個好賣家!
但可以確定的是,我從此再也不會向這個人買東西了!
看完...但我無言了...
只為了60元.
居然要走上法律途徑.
姑且不論是非對錯,
但二方只要有一方退讓.
就能大事化小.
只能說二方都吃飽閒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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