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sassintor wrote:
很多事情我覺得不需矯...(恕刪)
難道休閒就不用重視安全?
花個10幾秒帶個安全帽就那麼麻煩
FREE BIKER 67 wrote:
有的,我有印象的,我記得一共摔過四次車
其中最嚴重的一次,是下烏來時,對向來車的轎車緊急左轉
我發現后,雖然按了煞車(公路車,下坡時速約 35KM/HR )
仍舊撞上去,我的前輪框報銷,我人沒事,對方賠我二千元
其餘幾次都是小狀況的摔車,不嚴重。
FREE BIKER 67 wrote:
喔~ 謝謝指教!!! 我同意你部份的說法~
的確, 我騎單車的目的是為了運動健身
所以,你的速度上限,卻是我的速度下限
每個人的取向不同,你是通勤,我是運動。
但是,我還是堅持,戴上安全帽,有益而無害!!!
PS. 千萬別相信,自己可以"完全"的避開某些危險或意外
yuan1980 wrote:
但是,我騎車通勤,時速很少破20,
卻到處被指責不戴安全帽是不愛家人,
不重視安全的白目行為,我就很有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