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y54188 wrote:
w.t大我之前也是認...(恕刪)
Joy54188 大大,
前面也有二位大大表示分隔島闢自行車道不切實際, 且有失敗案例, 他們認為遇路口自行車道
中斷改走人行道再切回來很累, 直穿危險怕汽車切換車道
但我會回應這問題是因我看到現行自行車道後傻眼, 有公車靠站、Taxi排班、學校家長接送車
暫停 etc. --> 太亂了, 更別提行駛中汽機車爭道 --> 太危險, 結果雖有現行自行車道的"良政
美意", 還是很多人騎寬廣的人行道 --> 政策失敗, 乾脆開放人行道算了
前面也有多位大大表示要取締公車靠站、Taxi排班、學校家長接送車暫停等"亂象", 嘿, 自行車
大頭正又犯了 (請容我這樣說), 這些亂象已存在多年, 為什麼要為自行車取締? 如果要取締,
為什麼不早取締? 如果取締完成, 騎人行道的又要怎麼處罰?
回歸分隔島闢自行車道, 與其在外線與汽機車爭道, 分隔島車道中斷直穿應較安全, 建議標示
直穿車道, 汽車切換車道與自行車直行需注意禮讓, 但已無機車之干擾, 這樣是不是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