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所討論的是自行車與自行車在河濱自行車道併排騎車的問題,倒沒有討論自行車跟行人優先權,如果樓主所附的照片我沒有看錯?
您所談到的禮讓是公民素養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我把它用公德心來解釋
國外求學幾年的體驗是你可以感覺使用路權的優先權是非常清楚的。人的道路使用權永遠是最大的,有號誌看號誌,沒號誌行人最大,當然有些例外,如救護車,不過台灣的救護車常和車子發生車禍,這是怎麼回事?救護車分秒必爭,我們台灣人也要跟救護車爭?
開車族面對交通法規大家都有一些自我合理化的作法,人的路權因此被侵犯的很嚴重,這些侵犯路人路權的人怎麼不會想想他不可能永遠開車,還是會有當路人的時候。每次帶我小孩過馬路都要擔心會不會有車突然加速對我而來(常常會發生),自己開車更會將心比心:尤其看到老弱婦孺更要謹慎注意!右轉通常會發生我等行人,行人也等我的狀況,既使台北市執行禮讓行人宣導還是如此,看到這樣也只能無言。
自行車也是如此,鈴聲本是提醒的功能,在台北變成某些單車騎士提醒路人讓路的工具,我自己通常遇到行人(台北的自行車道如新生南路到公館到永福橋這段是鋪在人行紅磚道上)即使路人走到自行車專用道,我的動作是停下來如果前面都是人,大不了就下來牽車了!
汽車自行車併行會影響車流,車禍通常有很大的機會是發生在超車,在美國車開太快超速吃罰單,開太慢我不知道有沒有罰單,但是我在考美國駕照的時候,路考(他們的路考是直接走市區道路的)唯一被扣分的就是開太慢,影響交通車流。我可以很確定在十五年前,在美國外I5洲際公路行走於最內線車道時,只要你的車接近前車十五公尺,前車會自動換到外線車道讓妳超車,這種行車觀念是非常正確的,我們在這兩年才開始宣導。
台灣的汽車駕駛或機車自行車騎士應該在這裡應該有更多安全風險意識提升的空間吧!
扯遠了
我所知道的台北市河濱道路是有分行人和自行車走的(或許也有混合使用:我不確定所以不敢斷言)那兩位休閒騎的朋友在雨後的車道上併排是真的很危險(對自己及其他用路的騎士都是) 通常我會跟著休閒騎拉 follow traffic~
只是將自己小小的心得分享一下,如有冒犯,請多包涵
et7899 wrote:
小弟我也不喜歡看到並排
但重點是"禮"
是否懂得"禮讓"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