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llcat wrote:應該是"高達"四成吧不然以被撞來說 , 為什麼會有肇責?? , 就是因為騎車不看路 , 才高達四成的錯 請問一下你強調"高達4成'有什麼意義那機車他的肇責只"低到6成"所以他錯比較少嗎?
其實就像網上天天有些人常罵死小孩在河濱發生的事一樣如果今天是發生在河濱車道兩臺車都是自行車(所以排除大車小車的爭議)如果前方單車突然左轉.那是否還是後面那臺車的錯我認為腳踏車應該賠償機車(因為他的疏忽讓別人受傷)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前幾篇不是也有人發文~下山整路被單車擋住路到平路還是卡在正中央有人按個喇叭被單車的罵~"~下坡也許真的可以很快有膽的話!!!平路還是這麼白目被按喇叭也應該總之~~規規矩矩就沒這麼多事了該停下來注意就停該騎慢煞車就要做腳踏車應該沒有跟機車和汽車一樣有瞬間按油門的能力吧!!遇到危機真的想快閃都很難閃!!!
回板主的話,當你遇到的時候妳就知道了~騎機車經過公園或腳踏車較多的地方,就會看到腳踏車騎士騎斜線想要過馬路車速又不快,騎車像用斗的一樣。而有些騎腳踏車車頭比自己的雙眼還要早轉向..........................那誰知道她要轉彎阿不過這在台灣已經不是腳踏車的專利,台灣很多老伯父伯母、送便當的等等,後照鏡都是照地上車頭永遠比雙眼更快轉向,被撞在瘋狂罵人~~~所以拉~版主妳的文章漏洞很多~腳踏車也只是一種交通工具~即使雙腳也是交通工具行人任意穿越分隔島造成車禍,行人是要賠錢的喔~
行人.騎單車.騎機車.開車.公車...都依樣...沒有所謂的絕對大頭症...大家理性點...別忘了身邊都是這些人...若是今天都針對單車大頭症...那改天就會有:無照騎機車的阿婆阿伯...不會開車的小姐...公車無品司機...走路死小孩...陸陸續續文章都出來了...大家批也批不完...管好自己吧...安全最重要...純個人感想 ,不筆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