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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被撞 反賠29萬


ballcat wrote:
應該是"高達"四成吧

不然以被撞來說 , 為什麼會有肇責?? , 就是因為騎車不看路 , 才高達四成的錯


請問一下你強調"高達4成'有什麼意義

那機車他的肇責只"低到6成"所以他錯比較少嗎?
其實就像網上天天有些人常罵死小孩在河濱發生的事一樣
如果今天是發生在河濱車道兩臺車都是自行車(所以排除大車小車的爭議)
如果前方單車突然左轉.那是否還是後面那臺車的錯

我認為腳踏車應該賠償機車(因為他的疏忽讓別人受傷)
這是我個人的看法
在我認為剛好而已
誰規定大車一定要賠小車的
我認為這個法官粉英明


alan0099 wrote:

剛剛看新聞
單車騎士未靠邊騎
突然左轉
導致機車騎士 從後方撞上
單車反而騎士要賠29萬
天阿
這是怎麼一回事
重情重義重粉味 愛鄉愛土愛查某 做東做西謀郎災 贛林老木老機麥
法官英明+1

剛去外面騎腳踏車回來

還是看到很多單車騎士闖紅燈

萬一真的出車禍,我死都不會幫單車騎士說話

看了好幾次的新聞從撥
大概了解
騎車 還是小心一點好了
我不撞人
難保 別人不撞我
我很注意
但是無法確定
他人是不是有再專心
馬路真的是虎口
單車運動,是一種休閒嗜好,不是所有單車騎士,都是這樣亂亂來...
但是......

為了不撞上單車騎士,自己要自付藥費與整修機車的錢
Mobile01 發言無益,答案發言?益於商人。
前幾篇不是也有人發文~
下山整路被單車擋住路
到平路還是卡在正中央
有人按個喇叭被單車的罵~"~

下坡也許真的可以很快
有膽的話!!!
平路還是這麼白目
被按喇叭也應該

總之~~規規矩矩就沒這麼多事了

該停下來注意就停
該騎慢煞車就要做

腳踏車應該沒有跟機車和汽車一樣
有瞬間按油門的能力吧!!
遇到危機真的想快閃都很難閃!!!
我要腹肌不要鮪魚肚 MSN:youming_hou@hotmail.com

回板主的話,當你遇到的時候妳就知道了~
騎機車經過公園或腳踏車較多的地方,就會看到腳踏車騎士騎斜線想要過馬路
車速又不快,騎車像用斗的一樣。

而有些騎腳踏車車頭比自己的雙眼還要早轉向..........................那誰知道她要轉彎阿

不過這在台灣已經不是腳踏車的專利,台灣很多老伯父伯母、送便當的等等,後照鏡都是照地上
車頭永遠比雙眼更快轉向,被撞在瘋狂罵人~~~

所以拉~版主妳的文章漏洞很多~
腳踏車也只是一種交通工具~即使雙腳也是交通工具
行人任意穿越分隔島造成車禍,行人是要賠錢的喔~




潛水中
行人.騎單車.騎機車.開車.公車...都依樣...沒有所謂的絕對大頭症...大家理性點...別忘了身邊都是這些人...
若是今天都針對單車大頭症...那改天就會有:無照騎機車的阿婆阿伯...不會開車的小姐...公車無品司機...走路死小孩...陸陸續續文章都出來了...大家批也批不完...管好自己吧...安全最重要...

純個人感想 ,不筆戰
alan0099 wrote:
啥剛剛看新聞單車騎士...(恕刪)

又來個單車大頭症患者

依照開版大的想法腳踏車的路權都是最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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