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腳踏車族別在自命清高都很有水準
前天去南港公園看到公怖欄貼一張很大公文
內容是請腳踏車族自愛避免發出噪音
因旁邊的國宅住戶快受不了腳踏車發出吱吱叫噪音





Keith4738 wrote:
影片中的公車司機與大嬸各說各話,你我都沒有目睹事情原委,實在無須在此爭辯...(恕刪)
clg54712 wrote:
單車不上人行道也沒錯押,既然不是自行車專用道,大嬸騎車在馬路上而且靠邊行,並沒有任何偉法,不能因為你開車速度快騎單車速度慢,就直接要撞過去吧!!!就算你是公車,也應該讓前方的機車或單車先行離開公車停放格之後妳才能停車呀,馬路是公用的耶,不是說畫個公車停用格子那整個格子就是公車的耶,請搞請楚這點機車跟腳踏車也是需要經過這格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