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假日放假..就只能帶小朋友去這裡騎單車..不然去那裡騎??
至於小朋友..玩是他們的天性..犯錯是他們的權力..
只能請家長多關心教導..其他人多忍讓注意安全..
畢竟大家都是從小朋友、初學者一路上來的..
河濱假日..就留給親子團去用吧!
但只證明說與小朋友發生車禍的機率比較高而已!!!
但不能以篇概全~
以個人的經驗~曾經有被小朋友搞到摔車的經驗與目擊過車友為了閃小朋友而摔車的那可怕過程
但是比較慘痛的還是被"會騎車的大人"給撞傷.........
那是不是這樣我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會騎車的大人"退出自行車道嗎?
重點在於~自行車道的設計所訴求的是什麼!
台灣的自行車道原本設計就是讓全民所共有可以共同使用的空間
所以在自行車道的設計原本~就是設定親子與親水的休閒空間居多
誠如台灣大多的自行車道設計一樣~在自行車道上本來就不該騎快車....
換個角度~現在的自行車道設計並非是競速用車道也非比賽用車道
試問我們有能力騎快車與控制速度的"長輩"~是不是應該多多擔當一點呢?
畢竟要練車也不一定要在例假日唄~
但我得強調一點就是台灣的自行車道基本上不是拿來練車的好地方......
在自行車道練車的車友~也只不過是比小朋友強一點而已.....
如果小朋友就像是不定時的炸彈~
練車的車友也可能是別人眼中的巡弋飛彈,不要被撞到...
不然巡弋飛彈威力可強多了~一次就可能會搞出人命了!!!
不要忘了政府設計自行車道強調的是給予國人有個休閒活動的空間
而非競技用的賽道也非練車的專用到喔~
建議樓主將標題改一下~您的標題足足可以殺人囉..........況且您也沒有這種權利
oliverchen wrote:
小朋友在車道上原本就...(恕刪)
我也讚同這篇的概念,
其實大家都有使用公園的權利,沒有人可以說公園是為誰使用的,誰又有優先使用權.
大家"理當"應該保持自律的精神,而父母更應當盡好監督的責任.
但是這些"原則"都建立在一個基礎上→大家都知道"自律"這個東西,而且大家都具有一定的基礎及交通安全的概念.
但是,小孩子為什麼叫小孩子,那就是因為他還有很多需要去學習的地方,他還在成長,包括我們所謂的騎乘技術,交通安全觀念,自律規範等等....
相較於市區馬路或是郊外如烏來,北宜這些地方,
公園,河濱自行車道似乎是相較之下,他們自身所遭遇危險機率較低的所在吧...
也只有在公園,河濱自行車道,他們才能自由自在的騎車,就算四處亂騎,亂轉也頂多是騎到草地,或是撞到路邊而已...
但這都是他們學習成長的過成,將來他們才會慢慢的變成我們這些大人吧....
我想,沒有一個人都是一出生就什麼東西都具備吧,大家也都當過小孩子,將來你我也會有自己的小孩子吧....
而成年人有辦法據理力爭,爭取自己權益的同時,小孩子就成了最不會講話的一群.
如果他們會講,我猜他們大概也想講"我也想快樂的騎車"吧~~~
所以,當大家在為各個使用這個河濱,公園的自行車道的權力而討論的同時,是否能退一步想想...
在理與法之外,考量小朋友快樂的玩樂的權益;我們有很多地方可以去,他們只有在這裡......
將來,等他們長大時,他們也就會把這個河濱自行車道再讓給你我的小孩去用.
所以,大家能否多用關懷的心態去看待這些破壞交通秩序的小朋友,而不要因為為了大多數人的安全而扼殺了他們少數可以快樂使用的地方.
以上個人淺見.如果不週之處,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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