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wc911 wrote: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如果...(恕刪)
可以啊!
如果猛虎抵的過群猴的話大家應該不介意吧!
hchou35 wrote:
不想一昧的濫罵,討論幾個問題:
1.並非併排,而是呈一斜線列,只是在視覺上像而已,否則早就全疊在一起了。...
hchou35 wrote:
2.在單車道上,因為道路狹窄加上雙向,所以強烈不建議併排,但是好像也無法可罰。在一般道路上,小弟試想真不知該如何指正單車並排的行為,因為連機車在慢車道上只要塞的下,三排四排也是常見的行為,尤其在上下班時段,一個路口一字排開,各位鄉民也不會去指正,如今單車比機車體積更小,亦同屬"機慢車"的用路權,為何不能並排。如果是因為速度比機車慢,影響到機車行進,應該是機車超車啊,而不是強迫單車要一台接一台的排好,依序前進才行。...
hchou35 wrote:
3.靠內車道的那輛單車,我們可以惋惜他不愛惜自己的生命,但是我看他就像看一台機車騎到快車道一樣,每天上下班路上一堆,好像也沒有那麼十惡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