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是亂舉的,但真實數字應該也不高,高的話,要嘛大家都不騎車了,
要不就不需要勸說了)
兩個相乘之後,算出戴安全帽的『實用性』是非常低的。
而且大多數人一輩子也不會摔車,就算摔車也不見得摔到頭,
要拿危險性來勸說,其實是沒多大說服力的。
而不戴安全帽又摔到頭的,大概都沒機會回來寫勸世文了,
於是乎不戴就變成很理直氣壯的事了。
因此吵是沒有用的,要有用就是像機車強制險一樣,
如果覺得戴安全帽可以降低社會成本,就應該推動立法,
這樣不想戴的人就算有一堆理由,也沒辦法不戴。
至於道德勸說什麼的,有一個弔詭的現象,
就是會接受勸說的人,不會跟你吵,
會跟你吵的人,勸也沒有用。
不過,吵架是必需的,因為這樣才會激起很多『善心人士』的情緒,
最後就會轉化成推動立法的力量。
這樣的過程有點民主暴力,但沒辦法,所謂民主政治就是這樣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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