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

昨天傍晚社子島的機車情侶


kevin3321 wrote:
怪哉~
不報警處理?...(恕刪)


不好意思,kevin大 小弟的種沒有比牛大,又先前有別的大大在社子島的危險經驗!

所以小的不敢直接勸告~~

至於照片,小弟也已MAIL給交通大隊,交通大隊轉寄給士林分局處理!

另一方面,小的想請教大大一下,將照片放到01上來,為什麼會"有更多的面膜女騎士.泡麵男騎士出現"呢?

這樣子是會有更多"年紀輕輕愛搞怪的學子"騎機車上自行車道嗎?然後車牌也要來個978之類的嗎?

請大大釋疑~小的真的不瞭解!

Dover ㊣
很久以前某個社區遭小偷,小偷在行竊時被監視器拍了下來。里長馬上在里公佈欄及網路上,公佈該照片,要居民注意。

這事給犯罪者人道會長知道了,馬上譴責這種『偷拍』行為,也立即表明反對這種『爪耙子』行為。呼籲大家有本事就直接把小偷抓給警察處理,不要用『偷拍』及『爪耙子』的方式公開小偷的行為及影像,這會影響小偷的人權及生活空間,要叫小偷以後再怎麼做小偷呢?

而犯罪同好者預防會,更公開表示;這種公佈小偷在偷東西時的勁酷模樣,會讓年青人起而效尤,讓年青人認為當小偷就會被人公佈,被人公佈在網路是非常的酷,因而製造更多的小偷出來。所以犯罪同好預防會也認為『偷拍』小偷及公佈小偷影像的『爪耙子』行為是不可取的,因而公開譴責。
唉~這些5/18剛註冊的嘴炮部隊~真的到處跑耶!

這些人很悲哀耶!價值觀悲哀到了極點!

可能買不起腳踏車然後來LDS~

或者是他可能因為這樣被開過罰單喔!
騎車,對我而言是件很單純,快樂的事.....
機車行駛自行車道本來就不對了,而且不是偷偷的騎,是光明正大慢慢的騎,一邊騎一邊看風景,
不然就是加快速度從旁呼嘯而過...這種行為本來就不對了,每個人都可以當場打110請警察來現場,
拍照我也是很認可的...畢竟太多明知故犯的人了,這種行為已經嚴重威脅騎士的安全了,當然要見義勇為
上星期四晚上從板橋騎去新店
走河堤單車道
在路也是遇到一位阿伯
MOTO車卡在石墩(阻車石塊)中間

阿伯不是我不幫你...
是我抬不起來..

我是出了名的"肉雞"



高雄市博愛路上的A+1百貨前面也是,自行車道也是停滿機車~~~
DoverHsu wrote:
昨天下午,陪著同學去...(恕刪)

啥!
好寬的腳踏車道...
沒看過耶!

是在台北嗎?真是幸福..
網路發言嘛... 多是隨便說說!別太認真..
跟他們的行為978車牌,很符合!
單車道騎機車是很危險的

*大牛比較懶* wrote:
見義勇為&抓...(恕刪)


我完全不懂你要表達什麼?

我只知道一件事

你的價值觀還真差
看到車牌我笑了.......XD
趕快寄給警察杯杯吧!!!
還可以拿到一筆檢舉獎金喔
  • 10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0)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