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詠絮 wrote:1..校長缺少相關知(恕刪) 假設一個小家庭一個月電費900元,若以一度電3元原來計算,一個月用電是900/3=300度一天用電300/30=10度若照新聞踩腳踏車發電30分鐘就有10度那世界就太美好了台灣假新聞很多,國外的更多,總之就是人力發電是沒有經濟效益的。
janetony wrote:謝謝你的解說, 這樣(恕刪) 我騎的是Fast SR E+ 是Aimez SR E+(女) 的同款男用車。買了7個月,目前騎了1600K,把手坐墊建議要換掉。殘酷的是電輔車車重20公斤,沒用電非常重踩不建議。
張詠絮 wrote:校長說的,也許不是一(恕刪) 我估計台灣的飼料雞高中生踩一小時(前題還要能踩完一小時),大概是0.1度電,全校給他10台好了,總共發電1度=3塊錢還不計踩完車太熱反過來要吹冷氣喝飲料,肚子餓要吃東西的成本。台灣有一個做電動小折腳踏車的公司還號稱產品可以爬30度的坡(附影片),留言跟他說“30度的坡”要修正,結果說我心態偏差,硬是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