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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百齡橋遇見三寶寶馬(影片內有髒話)

有必要罵髒話嗎?
有必要罵髒話嗎?
有必要罵髒話嗎?

鐵馬阿賢 wrote:
有必要罵髒話嗎?有必...(恕刪)


實務上很難不飆出來!真的。
有必要硬切變換車道嗎?

鐵馬阿賢 wrote:
有必要罵髒話嗎?有必...(恕刪)

鐵馬阿賢 wrote:
有必要罵髒話嗎?
有必要罵髒話嗎?
有必要罵髒話嗎?


是非罵不可
不拖下來痛打就不錯了

newtones wrote:
那台BMW速度不快.而且前方還有機車擋住它
根本不需要煞車.下坡突然急煞反而危險
因為距離右邊護欄大約還有2-2.5個單車身的寬度.
老實說距離真的蠻夠的.(就算之後BMW直行後大約也還有1-1.5個單車身的寬度)


這個思考有一重大盲點

右後方的來車咧...
我覺得沒挨撞也只是一個運氣好的案例而已
故事經過:你在騎腳踏車,左方來了一台汔車,暗!還好沒撞到。
反應還真大阿...
下坡請保持安全車速,尤其是在車多路又小的道路,這應該不用人教
看影片來說煞車應該是煞的不急不慌的,後面會撞上是沒保持安全距離,還是實際上是在競速??破風??
開車的有錯,但自己的安全要自己把關
mobscape wrote:
服了你了
"絕對路權"只是一個法律概念,誰說一定要把這四個字寫在條文裡的?
行人走穿越道闖紅燈發生事故,對方駕駛要負責任
輕判或緩刑不代表他沒責任,沒責任就會判無罪
把行人置換成機車
機車闖紅燈被綠燈直行車輛撞到了,直行車輛駕駛是可能完全無責任的
同樣都是闖紅燈,如果撞到的是行人就一定會有責任
這就是絕對路權概念懂了嗎?


絕對路權其實是以而傳而的一個不成文規定!

是因為行人速度絕對是慢,而且又走在斑馬線上,汽機車行經路口時是要減速,

避免有闖紅燈的路人,而也要保持在可隨時煞停的範圍內!

但你要考慮到如果不是車內死角所造成,而是行人突然闖出要自殺呢?

這根本不能以絕對路權判斷!

你說你常行經過此橋,我之前上學時也常常行經此橋!

我是有防禦駕駛觀念的人,但時常還是有白木汽車駕駛直接不打燈往右靠的,

屢試不爽阿,如果我是不愛惜生命的,缺錢的,我一定在那路口騎個60,

看到有車轉出來不打燈,硬擠上去,這是肇事責任一定是對方大於我,我直行車也有"絕對路權"!

然而扯到這下橋的地方,有意義嗎?這邊有斑馬線嗎?或是有行人?

再者看到此人型車器錄器,也只是PO上來罵那BM的駕駛右轉不打燈而未在轉彎前50M處先打方向燈!

不是再說版主的剎車利不利,那如果版主是機車,車速又是50~60公里呢?

我相信直接被卡飛的機率可是100%,舉例請拿一樣的東西舉例!

不然根本不是個"例子",而且車禍這東西,根本不可能有一樣的例子可以相比的!
三字經...讓我想到新航在台灣墜毀前機師有罵,熱血沸騰跟敵人坦克拼的國軍電影有罵,美國越戰影集有罵,美國警察片常罵.

小弟很少在外面罵發球,家裡有兩個小孩我卻經常罵,因為以前網上在跟人PK.

只是想提出一個相同情境,當你性命交關的時候你會說出什麼你自己恐怕抓不準,而網友您要跟小弟談斯文,嗯新航機師見過幾百個,每個都很斯文.

也是很多年的士林人,以前橋頭有站他X的憲兵時就有走,他X的一次都沒有開車用過影片的慢車道.
那個人不知那裡會慢下來,難道是劉姥姥開BBW來逛台北城的嗎?給一點空間給慢車會死逆?

focus1212 wrote:
我不懂為何會有人說我...(恕刪)


用用腦好嗎?四輪嘴臉哥

後方機車未保持安全距離,本來就是機車的問題

台灣考照制度真的很差,什麼洨都能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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