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也有人(而且還很多人…)要砲,真是讓人大開眼界!騎十幾個小時上武嶺一趟,到底是有什麼不對,我還真的不能理解。如果是同樣的時間,騎上騎下陽明山一次一小時,騎個15趟,是不是就可以?就沒問題了?就不會有單車的不正常耗損?就不是濫用?還是這樣也不行?Ubike就是不淮用來爬山?一次爬15小時,和爬1小時但是搞個15次統統都不淮?那就明說,這車就是不能爬山。那我又要問了,是不是不能上有坡度的路橋?一次爬15小時,跟上路橋一次5分鐘但是搞個180次統統都不淮?這車就是不淮上坡?是這樣的嗎?還"公德道德低下"、"沒有公德心的自私行為"哩…用點腦子思考會很難嗎?
嗯,定義問題。我相信對於下一個使用他那台上武嶺有名的車,心理一定會OS~~~靠~~誰這麼沒功德心??如果他上完武嶺有打電話回報給Ubike公司說明這台車的狀況,請公司進場維修保養,那我可以說他有功德心。---------------------所以,功德心跟有沒有付錢有關係嗎?還是付錢就是大爺呢?所以他還車的時候,是放在那邊管他去死呢? 還是有回報給公司呢?這跟功德心就有關係了吧?
tcm918 wrote:公辦的怎麼會用台北好...(恕刪) 我剛回到那一版從頭看到尾……,是我搞錯了,原來UBIKE在當年的雙十節騎上北宜一事,並不是公辦的,而是把它搞的很像公辦一樣,讓我誤以為公辦的,深感抱歉……我覺得[慶祝雙十國慶] U-Bike 北宜極限挑戰這篇,該騎士還把卡踏給換了……這行為也很不好……(以照片看來,把卡踏換成可以上卡鞋的卡踏,我應該沒看錯才是)